第4章 起源之一:死寂的日常
不记得大致是哪一天了,某一篇挺猎奇的新闻跃入眼帘,《一位男子把一条狗咬成重伤》,这不是无良媒体瞎写?
评论区果然炸开了锅:我爱吃狗肉:“爱狗人士,你爹被人咬了”
帝都网友:“郁林人全部死光光”
qwer123:“果然是狗儿子啊,孝子贤孙,都一个德行!”
阿咪拖佛:“岭南人恶有恶报,发瘟疫死光吧”
看着别人骂战,覃风反而有一点点兴奋,想加入调侃一番……无聊中覃风还点开许多同类推荐链接,都是近期发生的事件《疯狗在闹市连咬三十余人》、《着名爱狗人士xx因狂犬病身亡》、《爱狗人士高速路拦截运狗车,流浪狗四处逃散》、《xx市xx镇狂犬病高发,已有数人死亡》、《今年过年狗肉大降价》……
各网页评论区里自然充满了火药味,覃风也乐于看热闹,若是说做律师的最大乐趣,要么为人洗刷冤屈,要么就是作为一个尽可能近的旁观者,细细地观察和品位社会百态:
yy网友:“狗是人类的朋友,请爱护他们!爱护动物是”
xx网友:“狗只是主人的朋友,在路上会吓到老人和小孩,还随地大小便,最烦那种遛狗不牵绳的家伙了……听说附近公园有人被咬了呢!”
yy网友:“可以不爱,请不要伤害,你若伤害它咬你也是活该!”
xx网友:“爱狗人士不懂怎么想的,拦路抢劫吗?以爱之名犯罪!”
xx网友:“如果拦运狗车是犯罪警察自然会抓,支持救狗,狗通人性,不应该吃”
yy网友“这些狗都没经过检验检疫,那些人渣也敢吃?”
xx网友:“羊、狗这种小型家畜基本都没有检疫的吧”
xx网友:“吃猪肉就行,我还是爱猪人士呢!”
zz网友:“今天在街上看到疯狗,吓死我了!”
覃风斟酌了一下,在评论区写上:“狗是六畜之末,自古国人就吃,汉朝功臣樊哙便是屠狗之辈;在游牧起源的西方人社会中,狗的地位更高一些,随着社会福利的极大提高,才开始流行关爱宠物思想;但不适于本国,所以请勿以道德和爱的名义绑架别人,被西方势力所干扰!”
很快他就收到了回复,基本上谩骂之言:“你是一个邪恶之人”、“你一年吃了多少肉,干了多少灭绝人性的事?”、“你一定会遭横祸的!”
也有很多的人为猫狗辩护:“你不惹它们是不会被咬的,它们只会咬坏人”、“大秦什么时候立法保护小动物呀”、“连小动物都容不下,这个社会怎么了?”
大概是爱情艰难,有的人只能以猫狗为伴侣吧,至于为何视猫狗高于敬父母、强于扶残弱,确实无法理解。
说来也巧,那天律所刚好来了个咨询者,“喂,你好”一位中年女性的声音传来:“我想要法律援助”,
毕竟闲着也是闲着,覃风主动从办公室走出来接待。
前台小姑娘很快拦住那位阿姨,解释道“我们这并不是法律援助中心,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请先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再分配指派到我们这里……”
那位大姐瞪大着眼睛,微微昂起嘴角,一副天经地义的样子:“我来咨询法律问题难道不行么?”
“咨询是要(收费)的……”没等小姑娘说完,大姐也正欲反驳,覃风便插话进去“我来接待吧,您请这边坐,请问您遇到什么问题了呢?”
覃风默默打量了这位大姐,衣装相当整洁,不像贫苦的人,甚至有点富态。
那位大姐絮絮叨叨地说了一通,大致的案情是:她年兽节期间在社区被别人家的狗咬了,对方说过完节后再赔给她,所以她想了解(依据法律)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