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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且把手伸直了给我的头推的更远了。

    并且说:“得,得,得……给我正常点啊!我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认识一个神经病啊!”

    我顺间恢复正常,“唉呀,班头没说什么,季见去跟班头说了的,班头都知道了,他没有骂我。”

    程溪说:“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正好。”

    这事之后,我上课的时候,就不再那么皮了。但素,优秀的我是不会就这样的屈服的。

    很快,晚自习就下课了。虽然我今天下午还被班头叫着谈了话。但素,我们几个晚上还是要去清吧玩玩。

    我们几个骑个自行车,在十一点多的有很多路灯的大路上狂奔着。我现在的心情啊,就和那个自行车的车轱辘似的。

    开心而又轻快。快要飞起来了,“啊!!!我想要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我唱完这个之后,又接着唱了起来。

    (请)

    n

    “让我们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让我们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随着我的声音的响起,程溪,林雪也跟着我唱了起来。

    季见和李言虽然没有唱,但是也大声吼了出来。我此刻是遍体舒畅啊!

    当我们在路上骑车玩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清吧到了。

    我们就进去了,清吧就只能唱唱歌,喝喝小酒什么的。我们点了几首歌就开始唱了起来,顺便还点了很多喝的和吃的。

    我嘴里基本就是没空过,一直在吃东西。程溪先唱了一首歌,是花粥的《一腔诗意喂了狗》。程溪的声音很好听,带有一点点的沙哑。很好听很好听的。

    然后季见上去唱了一首歌,是陈奕迅的《十年》。这首歌,本来我就很喜欢,陈奕迅的原唱声音很沧桑的,唱的能让人完全融入其中。

    有人曾说,林夕把做梦时的美好写给了王菲,所以王菲的歌都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而他把梦醒后的饱经沧桑写给给了陈奕迅,所以陈奕迅唱出的是人间不值得。

    而季见的声音不沧桑,和陈奕迅的声音是完全相反的。但是他唱的也挺好听的,没有不惑之年的饱经沧桑,有的只是青春少年的空灵轻动。

    我想发出一点感叹,可脑海中不知道为什么就出现了那句‘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长大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

    下一首是那个汪苏泷的《有点甜》,季见手里拿着的话筒想要递给李言的。可是程溪却把话筒拿起来给了林雪。

    林雪本来不想接的,但是程溪说:“林雪,今天你可是寿星啊,呐,话筒给你!”

    林雪想了一下,就接了下来。季见在程溪和林雪推搡的时候,季见没说话,只是在旁边看着。

    等他看到了林雪接受了那个话筒之后,他本来想要递给李言的话筒就默默的收回了手。

    他俩就合唱了那首《有点甜》,林雪的声音很甜,很有少女感。季见的声音很有少年感,我听着他俩唱的歌,看着我身边的这几个人。忽然就觉得他们应该是活成了青春最好的样子吧。

    我又觉得我是何其有幸啊,在我七岁的那年遇到了程溪,这十年间,她为我付出的,我都数不清了。

    然后又在这个青春最好的时候,遇到了他们,我自身并不优秀,但老天让我遇到了这么多优秀的人,我感觉很幸运。

    季见和林雪唱完之后,下一首是双笙的《我的一个道姑朋友》,林雪看我还没有唱过,就把话筒递给了我。

    我看了一眼歌曲,我会唱,我就接过了话筒,唱了起来。

    “若你早与他人两心同,何苦让我错付了情衷……后来谁家喜宴重逢,佳人在侧,烛影摇红……可我只能假笑扮从容,侧耳听那些情深义重……不去看你熟悉脸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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