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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替他解决了:“先生既然是苦主,正好随闻氏贪渎案的证人一同进京,路上顺便赚些银钱度日,也在情理之中。”这是防止他拿钱跑路,或者消极怠工,使他时刻处于端王侍卫的监视之下。

    郎洵连连保证:“小人一定做到!”

    杜欢再三要求:“也不是让你为端王说书立传,只要事实求实的讲故事就好。”正好把他与一干证人放在一起,还能保证郎先生随时采集更多的写作素材用以丰富他的故事。

    等他收了银子重新上台去说书,好像被注入了一剂强心针,精气神大有不同。

    马泰:“姑娘这是何意啊?”多带一名苦主上京做证也不是什么难事儿,但杜姑娘此举就令人费解了。

    杜欢向他讲了一个故事:“说是有一家养了两个儿子,大儿子踏实肯干但嘴拙木讷,小儿子嘴甜舌滑但懒惰非常,你若是这家的老太太会喜欢哪个儿子?”

    马泰:“当然是大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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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杜欢语重心长的教育他:“大儿子踏实肯干却不知道表功,老太太哪里知道他都做了些什么?就算知道了,也没小儿子哄的她开心,怎么会更喜欢大儿子?”活儿要干的漂亮,宣传也要跟得上,不然干了也是白干。

    端王殿下的营销手段明显滞后,朝廷官员离职好歹还知道弄把万民伞,他怎么就不知道为自己造势呢?

    杜欢深觉自己为了金主爸爸操碎了心,简直应该为她颁发一个年度好员工奖,顺便把拖延的工资结算一下就更完美了。

    马泰:“……”

    隔壁桌忽有人抚掌赞道:“姑娘妙论,令人茅塞顿开。”原来是与杜欢背身而坐的年轻公子,身边还跟着两名衣着光鲜的长随与小丫环,与舒州的萧条颇有几分格格不入,当他起身绕了过来,与杜欢打了个照面,杜欢不由一愣。

    此人丢在男人堆里属于俊俏风流到难逢敌手,丢在女人堆里也漂亮到无可挑剔的地步,含笑而立便如千株芳树绽发,让她只觉满目繁花似锦,脑子里不由冒出“人间富贵花”五个大字,虽然这几个字通常用来形容女子,但莫名与此人极其相称。

    杜欢起身,客气道:“公子谬赞。”

    年轻男子先自报家门:“在下朱闲,字笙歌,认识姑娘真是三生有幸。”

    杜欢震惊的睁大了眼睛:“朱……朱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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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闲含笑:“正是在下。”

    杜欢不可置信:“朱……朱笙歌?”

    朱闲:“姑娘认识在下?”

    “久仰大名,如雷灌耳!”这句可是真心话,想当初端王殿下用假身份忽悠她以及众山匪,可不就借用这位的身份吗?

    两人正说话,二当家穆焕踏进了酒楼,四下扫视一圈,径直朝杜欢这桌走了过来,先是与朱笙歌打招呼,接着便道:“杜姑娘也在?两位认识?”

    朱笙歌好话张口便来:“在下与杜姑娘虽是初相识,却犹如故人归。”

    杜欢心道:朱大公子果然尽得商人真传,嘴甜如蜜,两人内里秉性全然不同,也难为端王扮他。面上却笑道:“有幸认识朱大公子,是我的荣幸。”

    成年人的交际法则,客套寒喧别落下,但是千万别承诺或借钱。

    朱大公子是有钱人,轮不到向她借钱,承诺就更不必说了,看他身后长随与丫环露出“果然又是如此”的神态,也知道这人风流之名绝非浪得,大概承诺也不靠谱,没了后顾之忧,杜欢发挥稳定,演起自来熟连自己都差点骗了,不到一刻已经从“朱公子”升为“朱兄”,夸他慧眼如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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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州大乱之后百废待兴,各行各业都大有发展,朱兄眼光独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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