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
纳德的眼中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羡慕与惆怅。
“能和自己的爱人共度余生,即使在大都会也是一种难得的幸福,恭喜你啊,德雷克。”
“有什么好羡慕的,穷光蛋罢了,像你这样的阔佬,想去哪就去哪,拥有的快乐才是我想象不到的。”
“我么”唐纳德垂下头笑了一下:“父辈是哥谭人,所以我也是哥谭人我就呆在这里了,哪也不去。”
眼看着气氛好像变得有点怪,德雷克反手就把马昭迪推了出来:“这就是我那个新到哥谭的好朋友,就跟电话里讲的一样,初来乍到,不太懂这座城市,原本学的东西也派不上用场,就问到了我这里。”
唐纳德重新抬起头,片刻功夫就又变回了原本那副地道哥谭人的样子,他的眼神变得淡漠,脸上也没什么表情,从头到脚仔细打量着眼前的马昭迪。片刻之后,他开口发问。
“什么学历?”
“大学毕业,不过在中国。”
“?”
别说唐纳德,就连身旁的德雷克也忍不住看了马昭和,结果你小子在这等着我呢?
你还有什么花活是我不知道的?
“还行,很诚实。”
“?”
这回轮到马昭迪和德雷克看向唐纳德了,不是,你清醒一点啊,那小子是个写xx的啊,这你也能夸?
“会用枪或者刀吗?”
“不会,但是有。”
马昭迪说着,伸手想要掏出腰间的枪,结果下一秒突然醒悟到这个动作好像很危险,于是又把手放了回去。
“还行,不蠢。”
唐纳德点了点头:“今天怎么过来的?”
“坐大巴。”
“胆子也过关,运气不算差——不过枪要会用,不然在哥谭活不久。”
看着唐纳德冷着脸蹦出一个个正面评价,原本想要破罐子破摔的马昭迪有点绷不住了。
踏马的,在哥谭混得好的没一个像正常人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