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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山贼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辰州城里有宵禁,得罪了刺史他也不敢再回城里了。

    现在自己没有路引,甚至连籍贯也没有。

    不论在哪个时代,找个正经工作是不用想了。

    他本来想自己多了千年的见识,穿过来还不翻云覆雨?

    想不到落魄到这个地步。

    现有分析如下:

    三无人员。

    能够点外卖,甚至修理wife。

    有五两银子本钱。

    身体强壮,刚才验证了过了,七八个人不是自己的对手。

    综上所述,最大的优势就是身体

    那么只剩下一种靠身体维持的古老的职业了:

    山贼

    从金县坐船去登州是可以的,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一艘,还要冒着生命危险。

    要是转变一下思路,转头向北走。

    从辽宁半岛绕到燕云十六州,然后南下。

    一路抢一路走,岂不快哉?

    得益于扈三娘的欣赏,自己这一身行头还是不错的。

    尤其是这双软底的皮靴子,百分之百真皮,又轻又软。

    他现在身上有个五银子,按照自己掌握的古代经济知识,省着点儿可以撑不少时日。

    毕竟《水浒传》里的吴用一两银子就能买好几只鸡加上牛肉和一大坛子酒。

    计划已定,元嗣收拾好心情开始转头往北走。

    该说不说,这古代的环境就是好,一路上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辽国又没有地图,他只能沿着驿道大体方向行进。

    路上遇到了拨客商,元嗣发现了问题所在。

    要想抢劫,必须要有牛子才行。

    要想找到牛子,必须要有路才行。

    这大路上客商动不动三十二十人,甚至有的还雇佣护卫。

    实在是没法下手。

    一连走了七八天,除去吃喝,还住了几次客栈。

    元嗣袋子里银子已经不多了。

    这天正好经过一个山岗,路两边全是松树林。

    山岗上的官道只有窄窄的一条,又是必经之路。

    简直是个打家劫舍的风水宝地。

    元嗣将包袱放下,折了一棵小松树。

    随后后用石头削了枝丫,做成个哨棒。

    在手里试了试,除了有点儿轻,还算顺手。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那倒霉鬼上钩了。

    已经日上三竿,元嗣等的心里焦躁,终于看见松林边上走出来了一个人影。

    那人看着也不像善类,身高八尺开外,面如黑炭。

    关键是手里还提着一把朴刀。

    元嗣瞻前顾后,又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他跳出来喊道:“此山是我开,此路……”

    那黑汉子跳出来说道:“晦气,碰到个同行……”

    元嗣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两人大眼瞪小眼。

    那黑汉子却扔掉朴刀,扑了上来,双手抓住他的肩膀。

    这黑汉子明显就是要与元嗣角力,他自认为天生神力,从来没有遇到对手。

    元嗣不知道他何意,不过看他意思是想较量摔跤。

    当下也双臂用力,感觉这黑厮力大无穷。

    杨元嗣不得不用了十分力,将他提的双脚离地,摔了出去。

    黑汉子爬起来说道:“莫非你就是抢了王刺史的都管?现在海捕文书四处捉你呢。”

    “既然是同行,我也不瞒你,就是我干的。”

    杨元嗣索性也不装了。

    松树林里陆陆续续走出了二十多个提着朴刀的汉子。

    那黑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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