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机
方朝玉生着气,一声不吭地闷头走在前面,秦明渊在后头拖着两个大行李箱喊了他几声,见他不搭理,干脆骑在行李箱上头过下坡路。
轮子咕噜噜响着,方朝玉还没反应过来,旁边就听见一声愉悦地“芜湖~”
随后,一个人影风一样地从他身边滑过。
就好像炫耀似的,还冲他挥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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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得意啊。
方朝玉脚步一顿,突然想起秦明渊近视。
偏偏又不爱戴眼镜。
他便静静看着,像是欣赏美景一样看着对方欢乐地滑下去。
然后在灰色的减速带前,身子猛地一歪。
“咔嚓……!”
长手长脚的人影狼狈地滚了下去,看得方朝玉心头郁气似乎出去了不少。
他面无表情地从倒在绿化带里的秦明渊身旁路过,风一吹,留下轻飘飘地一句:
“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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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朝玉是28岁那年认识的秦明渊。
最开始,他反正对秦明渊一点也不感冒。
秦明渊比他小十岁,正值青春年少,初次见面是在酒吧,所以方朝玉对他印象不太好。
不是因为环境。
而是因为秦明渊这个人实在太过浪荡。
有点受不了。
方朝玉不喜欢酒吧,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总是会让他很头疼。
而那次破例完全是因为公司客户非要去。
这本来不是他的客户,他也不必陪着,但听说对方酒品不行,喝多了就喜欢对旁边的小姑娘动手动脚,偏偏负责人就是个小姑娘,二十岁刚出头,能力挺出众,觉得自己酒量还行表现一下也没什么关系,又觉得好歹客户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至于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干那种下作事,所以大着胆子一起去了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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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让方朝玉一听,就觉得不靠谱。
年轻人正热血当头,自然不懂,老男人真要是无耻起来,在场的人多人少又有什么关系?
没在酒局上栽过跟头,就觉得自己能应付。
有时候人越多,才越是不好拒绝,一个公司的同事也不一定跟你同个战线,万一他们也跟着一起起哄,那最终下不来台的究竟会是谁?
方朝玉不好明说,只能找借口一起去。
多半也是存了点让那一头热血的小姑娘长长记性的意思。
别光把事情想得太美好。
果然去了酒吧以后,事情的发展也跟他想的差不多,客户酒劲一上头,小姑娘根本招架不住,他不过抽空去了趟卫生间,回来就看见进门时还斗志昂扬的小姑娘红着眼眶,一脸尴尬和委屈的表情坐在那,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方朝玉无奈叹气,正准备过去把人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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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侧面却是突然冲出来一个人。
秦明渊出来的时机刚刚好,眼看着那长得很猪头一样的老男人都快把脸贴到小姑娘胸口了,他踉踉跄跄地拿着酒杯直接绊上卡座旁的台阶。
桌子上东西哗啦啦的倒下去,醒酒器咣当一下就砸到了那猪头身上,玻璃碎了,酒也洒了,冰块掉了猪头一裤裆,冻得他一声大叫。
“你干什么?!”
“”
方朝玉点了支烟,似笑非笑地看着那个装醉的毛头小子给猪头赔罪。
他注意到了对方是从哪个桌过来的,就一点也不担心地看着猪头不依不饶,就在差点要打起来的时候,秦明渊的同伴呼啦啦起来了一堆,粗略估计得有十来个人,个个都是人高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