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同时要求那绫进去店里后,不要一脸刘姥姥进大观园的老土模样。
那绫问他,“为什么不行我看到食物会兴奋啊”
“那么克制你的兴奋程度。我最讨厌观光会想尝鲜尝新的蠢动,过分一点的,还以侵犯人的隐私为乐。”
那绫不理会他偏执的毛病。“那你尽管讨厌我吧,美食在前,我乐得当个正字标记的观光客,惹你这个冷汉无情的纽约客嫌恶。”那绫将一盒精致的小蛋糕盒放进提篮里,再塞了好几包比利时进口的纯黑巧克力。
“你放心。有你这么迷人的观光客光临本市,没人敢嫌。”齐放将巧克力盒拿起来瞄了一下,:“你买这个做啥做糕点吗”
“不是,是要当零食吃的。”
齐放楞在那里一秒,然后说:“这是百分之八十的可可粉掺牛奶制的,没糖可要苦死你。”说着就要放回去,帮她另外挑甜的。
那绫阻止他。“我就喜欢这种道地不加料的,很久以前吃过一次,苦味浓烈到让我流眼泪,但那种醇厚的可可香气,让人永远难忘。”
“我看你是上瘾了才这样虐待自己的味蕾。”
“是没错。”那绫甜甜地送给他一个灿烂的笑,淘气地在他耳畔轻声说:“如果我说品味这种巧克力的满足感觉跟被你爱后的感觉一样难忘,吃了还想再吃,不知道先生您作何感想”
齐放起初不答应,情深意浓地凝视她一眼后,不顾身在人来人往的走道,低头轻轻在她微张的红唇上印下一吻。以行动给她答案,“很好、那就多买几包吧”
回家的路上,他们经过一家百货公司,那绫瞄到橱窗里模特儿身上的白衬衫,转头问他,“逛逛可不可以”
他二话不说,眼底闪过奇异的眼神,大手一拈上她的腕,便拉她进店门找售货小姐试衣服,除了在那绫结帐前,默默翻看,检查有无暇疵外,并没以专家不可一世的姿态嘲弄她“黑白配”的品味,只问:“你那么爱穿白衬衫”
那绫摇头,“才不,我喜欢暖色系的衣服,但我的头发带了点红够色,若穿得花梢凉快一点的话,很容易让人误会是特种营业的。”
他一脸荒谬地审视她黑中带红的秀发,闷不作声。那绫以为他不信,忙解释,“我没骗你。我十六岁时在老家附近的夜市被误会过一次,刚上台北念大学逛士林夜市被人差点拉进暗巷。我想是自己外形的问题,穿保守单调一点比较不惹人注意。就连算命先生都建议我要穿暗色系的衣服,尤其中穿桃红,以免犯桃花煞。”
“我看是因为你身边缺一个护花使者吧。”
那绫对他扮鬼脸。“更惨。有一次我外婆生病,外公带我去喝喜酒,席间被他生意上的朋友讥讽他偏好”幼齿“,气得他当下就跟那个人翻脸,并且千叮万咛我别再穿迷你洋装,以免风尘味太重,被不肖歹徒盯上。”
齐放同意,因为就连他在见到她的是什么意嘛
他好笑地看着她,“放心,我们不是在重拍麻雀变凤凰。”然后扼要简短地说:“这家百货商城有百分之六十的股权括在狄米奇尼的手里,我偶尔会带模特儿来这里工作。等下你若试穿到喜欢的衣服的话,尽管带,我回头再跟公司结。
他从小姐手中接进十来个衣架和鞋盒,催那绫走进豪华贵宾更衣室。
那绫以为他会让她一个人试衣服,没想到他竟赖着不走。他一脸嘲弄,并保证。“我很专业,除非有人鼓励,我办正经事时很少对人毛手毛脚。”
“问题是我并不专业。”她护着自己,不让他动手,顺带提醒他。“我没说要买内衣啊更没说要买那样”凉快“的内衣。”她指着那些散躺在纸盒上的蕾丝衣料,有些设计光是看就教人脸红,更遑论穿上身。
齐放因为职场上的训练,替女人脱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