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975年,我丈夫在任务中为了救他的战友,牺牲了。
后来,我嫁给了那个战友。
但是没有想到,那个战友已经有情投意合的对象,因为我,他俩告吹了。
更因为要避嫌,那位女同志申请调职,路上突遇泥石流,人没了。
重来一世,我不要再嫁给他了,有情人就该终成眷属,对吗
1.
重生时,高建国已经牺牲了。
县里送来了抚恤金,零零总总加起来,一共有一千三百多块钱。
这些钱,本该有我和女儿们的一份,但都被我婆婆抓在手里。
我们没有分家,加上婆婆之前对我也还好,所以上辈子的我,从来没有觉得钱都在她手里有什么不对。
直到后来,她对我们娘四个的态度骤改,我才知道,她就是一个面甜心苦的老虔婆!
高建国是老二,向来爹不疼娘不爱,后来意外参了军,又当了排长,每月有五十多块钱的津贴,他大多都寄了回来,婆婆是看在钱的份上,才对我那么和颜悦色。
高建国一死,钱没了,我一个妇人,拿不了多少工分,三个女儿年纪又不大,只会吃,她自然就看我们不顺眼。
我想过带着孩子们改嫁,可是一来,谁愿意接纳多三张嘴呢再者,婆婆也不答应我把她们带走。
乡下女孩子五六岁就能帮家里干活,给一口吃的饿不死就行,再大一点,十五六就能相看人家,收一笔彩礼嫁出去。
婆婆精于算计,她要把我的三个女儿留下来,再卖出去给她其他几个孙子讨老婆!
没有办法,我只好留在那个家里,被她搓磨。
2.
高建国虽然救下了常彬的命,但他还是受了重伤,养了两个多月才见好。
他来村子里看我们,送钱又送票,婆婆以我性情木讷不得台面为由,又把那些东西全攥在手里。
我知道,等他一走,我们娘几个还会受到苛待。
我心想,我男人到底是因为救他而死的,他不能只管高建国的老娘而不管他老婆孩子吧
于是我鼓起勇气,向常彬求助。
他这才知道我们娘四个过的是什么日子,他问我想怎么办。可我一个没见识的妇道人家,我哪里知道啊,只晓得能让我娘几个吃到饭,不被打骂卖了就行。
后来,常彬想办法让我去公社食堂里当打杂的临时工,一个月有十三块钱。
我感激不尽,我想着十三块钱精打细算,勉强能养活我们娘四个。
可是没有想到,就过了两个月,婆婆跑去公社里直接把我的工资领走了!
她说我娘几个吃住都在她家,工钱上交也是理所应当的。
乡下人家,没分家时,底下后辈的工资由长辈拿着,这本来也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何况,我婆婆嘴巴能说能骂,不答应她就撒泼,公社领导不想招惹这么一个麻烦,就把工资都让她领走了。
这还不算,大嫂家的大侄女十七岁了,不想下地赚工分,就怂恿我婆婆,要我把临时工让给她。
我当然不同意,起码在公社食堂干活我能有一份工作餐,省吧省吧能让我女儿们吃一口。
可他们就在家折磨我女儿。
我大女儿六岁,两个小的是双胞胎,才两岁啊!
我婆婆让她们去河里挑水,水桶那么重,大女儿掉进河里被冲走,要不是有邻居刚好在,跳下河把大女儿救上来,她就死了!
我怕了,只得把工作让了。
后来我也琢磨过来了,婆婆是不会让我去外面上班的,常彬给我安排一个,她就会让人顶掉一个,这样家里不仅多一份工资,我依旧在家里当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