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喜欢。
毫无疑问。
喜欢在传统的人眼里“乱七八糟”的服装。
哥特萝莉也好、粉嫩嫩的芭比也好、蜘蛛侠和死侍的皮套也好,全部都很喜欢。
张扬个性的装扮即便“出格”,也比终日被规训着套上面布袋服、透过囚困的天窗眼巴巴看着外面的风景、听着狱警说不要畅想“不三不四”的东西——比这样好的太多了。
穿越前,没有很多悲伤,只是很羡慕个性肆意张扬的人。
所以才花了一笔在过去的父母眼里根本不应该的支出。
女仆裙被塞在书包里,捉迷藏似的躲在外套的后面。
我愣愣看着乱步,第一个涌上的念头是:可以裙子不能留下。
但是乱步的小马甲映在眼里,眨眼间打消掉担忧。
对哦,已经和之前不一样了。
擦干湿漉漉的手,走到玄关,掀开遮挡的外套,女仆裙子大大方方展露在微黄的灯光下。
深吸一口气,带去给乱步看。
“嗯。
之前说过的文化祭,班里决定做女仆咖啡厅主题!就是这件衣服!”展开,摁着衣襟比在胸前,转了一圈,“好看吗?”乱步仰着头。
我停下来,等他的回复。
“好看!”乱步慢慢笑开,盘着腿坐,手臂打直摁在脚踝,“咳咳,美丽的女仆,这里要一杯双倍甜热巧克力!”“会牙疼的,所以无情驳回!”乱步一反常态的没有继续撒娇央求,反而皱着眉头,一脸“很难办”的样子拽着我的裙角。
“怎么了。
”“……太可爱了。
”他垂下脸,黑色的发丝遮住脸上的表情,飞速嘟囔了句“不想……其他……”什么的。
没有听清楚,跪坐,女仆裙子放在一边,弯下腰斜着探头,试图看清乱步此时的情绪。
乱步双手捧住我的脸,刷地抬起头,说特别胡闹的话:“凉子!我也要穿女仆装!”哈——?我们两个的身形差不多是没错了,但是乱步?狐疑地打量他,没想到据我对他的了解判断,竟然是真话。
虽然是男生,虽然是乱步,但是追求个性没什么不可以的,乱步本来也就是个特别个性的人——我最喜欢的一点。
帮助他穿上裙子,扎起双马尾,带上头饰,化妆品只有润唇膏于是用上。
“哇——”我感叹。
“怎、怎么样?”乱步不适应的拽着围裙。
房间安静片刻,窗外一大声鸣笛。
我面无表情,“稍等一下。
”拿过手机,手指快出残影。
乱步气呼呼抱怨,“等什么?夸赞乱步大人聪明绝顶英明神武善解人意的话很容易就能想出来吧?凉子肯定在学校听过很多‘穿上女仆装很可爱’吧?当然啦,凉子怎么样都很可爱,别人怎么夸奖理所应当,但是……”我打断他,“乱步绝顶聪明英明神武善解人意!拜托乱步大人摆一下这几个姿势!”乱步接过手机翻相册。
是今天下午美花指导我做的动作。
他专注翻完,合上手机翻盖,将它上下抛着玩,“可以是可以,我有个要求。
”——于是我穿上了乱步的侦探套装。
我的头发比乱步更加蓬松,只好同样扎了低低的双马尾才将帽子稳稳带上。
乱步提着裙摆绕着我转了一圈又一圈,最终面对面。
“奇怪吗?”我问。
“完全不。
”小辫子摇动,他睁开眼睛,像是蝮蛇盯住猎物一般,一字一句强调,“超级、超级可爱,凉子,明天穿我的衣服参加文化祭吧?”“裙子……”“裙子由我来穿!”乱步即答,“我来扮演女仆服务员!”装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