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自卖中
从桥上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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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等等,他的晶核不能花在食物上。
“每次来这,我都感觉自己是来赶集的。”一位戴着墨镜的女士从面包车上走下来,三厘米的跟走出了十厘米高跟的气势。她穿着的是现在的人绝对不会穿的亮色裙装,走在荒野吸引丧尸的能力比红花招蜂引蝶的能力只高不低。她的腰间别着一把长刀,一出现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从x村的入口再走两百米,街两边就会变成人声鼎沸的样子。卖什么的都有,新鲜的鱼在红脸盆里咕嘟嘟地吐泡,屠夫在砧板上哐哐哐地剁骨头却没人嫌吵。手工制品琳琅满目,叫卖声不绝于耳。甚至还有卖冰棍的,老板站在大冰柜前头,比想抢劫的人更像强盗,虎视眈眈地盯着每一个路过的人。
女人的身前是两个端着枪的大兵,先她一步下车,正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里,虽然不够安全有序,但也足够抚慰人心。
和平年代里的长枪兵,通常会分成两两一组,一个端枪,一个拎子弹。这两个大兵顺应时代变化,枪全上了膛握在手中,随时可以射中什么人的小腿或是脑门,其中一个看罗厉握着方向盘出神,便油腔滑调地搭腔。
“那是t女士您有钱有闲。”这个兵穿着防弹背心,全身上下除了军靴灰扑扑的,其他地方还算干净整洁。他和他的同伴是营里的先行考察队,专门负责来这吃喝,其中一切开销由t女士买单。当然了,明面上,他们还是t女士的保镖,并且持有一切解释权。
t笑了一下,在不熟悉她的人看来都有些虚假。她的真名已被隐化处理,罗厉一般管她叫桃子,大兵则管她叫t。
桃子女士把墨镜摘下来挂在胸口,轻佻地看了一眼两个大兵:“现在没钱的才是大爷。”
话糙理不糙。荒野上的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眼睛在头顶的政府已经很难把他们和有产业的城里人看成是同一种生物。
x村虽然比荒野好上百倍万倍,可要是能把这儿拍下来和城里一对比,就能很快发现其中的烦人之处。首先就是只有施工才能解决的边防问题,河里有丧尸游泳进来怎么办?两层平房被丧尸爬了怎么办?哪里有狗洞,丧尸一时兴起钻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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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管理的问题,村委会能直接变成市长所属的部下吗,那这里又归谁任命?是b城还是z城?光是扯皮就能扯好久,b城哪一天扩大了把这儿包进去了怎么办?要知道x村的所属地原本可是z城,但它又离b城更近。
最后,是它实在太破了。短短三个月过去,房屋招牌都破旧得可怜,连空气都雾蒙蒙的,只有山顶上因为缺少水电的各种酒店看上去还有点现代化,不像两个一二线城市的夹缝,倒有点像五六线城市或是几十年前了。
桃子女士回头看了一眼已经神经质到把手塞进嘴里的罗厉,面带不耐:“厉厉,你在看什么?”
罗厉在看狗。
他的车停在本该是菜市场的建筑的门口,从驾驶座望出去刚好可以看到整条街和河对岸的房子。他的焦点列表亮了起来,从那条大黄狗跑过的地方,后面就是立着好多牌子的地摊。
又变得一身脏污的严竹,就蹲在人群中间。
“你们先走吧,我要去买条狗。”罗厉留给他们一个后脑勺,像驱赶野狗一样恼人地挥了挥手。这三人都和他熟悉,所以并不在意他的这种随意。
桃子拍了拍自己的肩,好像掸走了一些并不存在的灰尘:“你?买狗?狗一掉毛拉屎你就把人家做成狗肉了。”
外表和讲话不尽相配的女士切了一声,招呼两个大兵跟她走:“别走丢了,回头我还要去捞你。”
她对着罗厉的方向竖了一个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