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陈庄你这个畜生
年少无知冲动下,搬离养父母家。
遥想前世,自己在离开丰水村的第六个年头回到这里,却听闻诸般噩耗。
先是跟随船舶出海的大哥,翻船葬身大海。本就体弱多病的父亲听闻噩耗,直接撒手人寰。接连打击下母亲突发高烧,最后虽是捡回来一条命,却也哭瞎了眼精神失常。
陈庄后悔,却已经无计可施。
妻儿与亲人的双双殒命,承受不住打击的陈庄最终选择出国,哪怕历经几十载身价过亿,他依旧沉浸在伤痛世界当中。
“好在,重生了!”
陈庄双拳紧握,黑暗中明亮的眼眸透露出无尽曙光。
他开始盘算未来。
父母一家为了给自己娶妻,掏空了家底。
也是后来,父亲久病无法得治,死去的最主要因素。
“想要过得好,就要赚钱,想要赚钱就必须要动起来。”
“这个年代只要打拼,不愁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但我不仅仅要出人头地还要带着妻儿父母过上好日子。”
“而且,孩子也即将出生,要赚钱得趁早。”
这个年代赚钱的机会很多。
尤其在1980年,允许注册个体工商。
无数踹坏梦想的年轻人踏上创业的步伐,曾经作为老板的陈庄最清楚这一点。
但他无法!
政策才刚刚实施,如今年代像他们这种犄角旮旯的地方,县城连个工商局都没有,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没有资本。
忽然间。
陈庄抬起头,目光看到了房间里边躺着的一张生灰的弓。
随着八十年改革热潮,商业得到了空前绝后的发展,他倒是想到了曾经让自己发家致富的行当。
皮毛生意!
翌日,清晨。
旭日照耀大地,光芒刺激着大山里面的水蒸气翻涌升腾。
位于东北松花江以北区的小兴安岭地带的边陲小镇,家家户户燃起袅袅炊烟,开锅蒸煮馒头或面条作为早餐。
到了秋天,家家户户开始忙农,因为靠近北方,地理环境的特殊,让这块地土地只能一年一秋收。
宋素素起床瞬间,翻找枕头,待看到十几张大团结,她才松口气。
但很快就感觉不真实。
“难道他真的变了?”
宋素素摇了摇头,与其相信陈庄变性,倒不如说陈庄有其他图谋。
这段时间的打骂,早已经让她彻底对这个男人失望。
起身,推开房门。
扑鼻的香味便随着传来。
来到厨房,铁锅冒着热气,里面有半个红薯,一碗玉米面,还有半只烧鸡。
烧鸡,应该是昨夜陈庄带回来的,上面还有道清晰的牙印,明显啃过,似在有力的证明烧鸡没有毒。
但奇怪的是,宋素素找遍了家里都没有看到陈庄。
不仅仅是陈庄,就连以往喜欢躺在院子里的三条狼青也不见了。
“哟,素素呀!吃了吗?”
隔壁婶娘看着锄头,在远处天地劳作。
素素想了想低声询问:“婶娘,你看到陈庄了吗?”
“他呀!”
田地劳作的婶娘抬起头,指着远处成片丛林望而观之的山脉处。
“大清早,就带着狗子,还有猎弓赶山去了呀,他没跟你说吗?”
赶山!
对于依靠大山生存的村子来说,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这并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
但宋素素担忧的是……陈庄从小到大一只鸡都没杀过,他又怎么敢带着弓跑山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