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混世魔王
玉鼎真人青睐,习得了一身好本领,出师之后便马不停蹄地劈开桃山,救出了生母,但云华早已在日复一日的无望时光里变得郁郁寡欢,重见天日后得知丈夫与大儿子早已老死,她也身心俱疲,一命呜呼。
只留下次子与幼女在这世间相依为命,玉帝首先是君,然后是他们的亲人,但或许对他们来说,后者也只是个似有若无的头衔,一种被金玉包裹住的顽石,他们从始至终妄想得到的都是里面的顽石,可惜天不遂人愿。
他们说老二老三很快便奉元始天尊之命,共助武王伐纣,她想,云华的孩子在战场上定与她一样英姿飒爽,她若是在天有灵,看到此情此景是会欣慰万分还是心疼不已。她也看得出来,老三淡泊名利,老二野心勃勃,她起初并不理解,为何明明有安逸的日子,他却不愿意过,非要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非要权倾天下一手遮天,闲云野鹤徜徉三界是她不惜一切代价也想得到的生活。
她很久之后才明白,原来他父亲的凡人身份给他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白眼和羞辱,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自幼生活在富丽堂皇的天宫,身边人自视清高,锦衣玉食,飞升的日子长了便觉得自己生来就是神仙,他若淡然处之,此一生便要摇尾乞怜,匍匐在旁人脚下,可怜又卑微地活。
只是不知这三千年里,他是否会怨恨母亲的任性妄为和父亲的身份低微,让他自小便像只孤魂野鬼,循着别人的影子,将自己藏在逼仄的墙根下,没有一刻昂起过头颅,连寻常亲人间的天伦之乐都是奢望。
世间太多物伤其类,公羊翡每每见到杨戬,都会想起自己颠沛流离、宛如丧家之犬的曾经,却又不会因此恼羞成怒,她只会因为他是云华之子而心生怜惜。
“二郎啊!哮天犬!近来想见你们一面真是困难,莫非是真君老爷而今如日中天,就把姨母忘了不成?”公羊翡举止端庄却也豪迈,声如洪钟脚下生风,虽谈不上天姿国色,但也是千年如一日的清丽温婉,超凡脱俗,胜似寒天红梅香。
杨戬脸上带着彬彬有礼却又淡漠疏离的微笑,朝公羊翡抱拳行礼,道:“老夫人说笑了,杨戬公务缠身才不得常来拜访,还望老夫人见谅。”
公羊翡一个眼刀飞过去,“什么老夫人!我看起来比我孙子年轻多了,叫什么老夫人?叫翡姨!”
“是,翡姨。”杨戬镇定自若道,似乎早已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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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天犬忍不住腹诽,能当主人的姨母,岁数也不算小啊,有什么区别吗?
“你啊日理万机,时常焚膏继晷,案牍劳形,这些我都是知道的,我这不成器的孙子还隔三岔五打扰你,实在太不懂事。快坐,来人,上茶。”公羊翡了然一笑,话说到一半,不动声色地移开视线斜乜了姞璩一眼,看得他如芒在背,冷汗涔涔。
杨戬接过侍女递上来的茶盏,道了声谢,用茶笠撇了浮末几个来回却不饮,而是随手搁到一旁的太师椅上,笑道:“翡姨为与迢国事殚精竭虑,又要照拂膝下子孙,着实辛苦,杨戬若为一己之身使翡姨烦恼,那便是杨戬的不是了。”
在座哪个是省油的灯?怎能听不出他的言外之意,但公羊翡也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笑着转移话题:“对了,你家小外甥今日不是随你一起来的吗?怎么不见他?我还想看看那位劈山救母的小英雄是怎样的风姿绝世呢。”
难得的,杨戬未曾给予回应,而是保持长久的沉默,大厅中的气氛因为他的沉默而凝固如冰,静得像不起波澜的死水。
公羊翡扫了姞璩一眼,尔后将目光投到他身后的侍官身上,侍官只觉得自己的三魂七魄都要出窍,忙站出来解释道:“启禀老夫人!小公子这些天茶饭不思,奴才们一筹莫展,幸有刘公子说他有奇招可使小公子回心转意,族长这才请他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