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沈如亭不知道的是,用不了多久,她也会住进这里。
文榆送沈如亭回到了自己的公寓,自己也驾车回去。
文榆回到自己的住处,一个蛮老式的小区,每家都一个大露台,偶尔也会有漏水的问题。
文榆能租到这里和李壮有很大的关系。
李壮和寒雨两人结婚四年了,但还没有要小孩,听说文榆在找房子的时候,寒雨托人问到了这里的房子,因为和李壮有生意上的合作,因为给打了折。
文榆最近几年在躺平,前几年出了本书小火一把,凭着稿费裸辞,没想到写的散文一次次加版再印,也是过上了凭着稿费度日子的生活。
这个小圈子本来她是没分的,谁能想到沈如婷就这么和王溪河好上了,沈如婷爸爸这几年也特别努力,事业一天比一天好,这也让两家的关系越来越好,终于开始谈婚论嫁了。
她觉得自己能在这个圈子里,除了沈和王的努力,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自己做饭好吃。
但是今天,文榆仔细想了想,如果没有沈如婷的话,自己也不会和他们有来往,更别说和他们住在一个小区了。
根据她这几年的观察,人年纪越长越是要回归家庭的。
像她这样没有家庭的人,应该自己待着。
文榆一边想着一边折腾自己,冲了个澡,安稳入睡。
睡之前还在想如果不住这个小区要搬到哪里呢?想法再连接上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突然弹出来几条消息,大壮要请大家吃中午饭。
文榆应了声,洗脸刷牙。
文榆没有睡懒觉的习惯,起来之后就一直在收拾屋子,手冲了杯咖啡醒醒神儿,觉得差不多了,准备去大壮家。
“咚咚咚。
”文榆乖乖等在门口。
很快门开了,门后的确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卡其色的棉质家居装,鼻子上架着银框眼睛,跟着他流出来的还是一阵菜香。
男人拿着锅铲,莞尔笑了下。
在文榆认出来他之前,还以为是走错屋子了,刚要道歉就听到男人温厚的声音,“文小姐?”庄文君看着门口有点手足无措的文榆,先叫住了她。
文榆先是呆滞了一瞬间,再是反应过来,“哎?”庄文君拉开门,做出邀请状,文榆这才看见大壮正在岛台那里也看着她。
“快进来啊,不认识文君了吗,以前不是见过的吗?”庄寒雨也从小厨房过来,屋子里装满了爆辣的辣椒味,文榆忍不住咳嗽几声。
庄文君从鞋柜里拿出来拖鞋,本来文榆说要自己来,因为她们这群常来的朋友每个人都有一双固定的拖鞋。
文榆的是一只灰毛的长耳朵兔子。
庄文君拿出来的正是这一双。
文榆瞬间的惊奇根本没有掩饰地表露出来,连庄文君都被她都笑了。
文榆持续了三秒,也跟着笑了,软乎乎的,果真像一只垂耳兔。
“韩雨刚才说了,这双兔子拖鞋是你的专属。
”文榆讲话慢慢的,经常脑子里都一场风暴了,嘴巴里还蹦不出来一个字。
这个时候也是。
文榆想着:这个男人心还蛮细,年纪不小了,但头发都很茂密,发根看起来也很健康,之后如果熟悉了,该问问到底该怎么保养……“嗯。
”文榆最后说。
庄文君忽而一笑,文榆注意到了他的唇色:健康的胭脂红。
他的嘴角一弯,没出声笑了。
“哎?”文榆抬头看他,这才和没有弯腰的他对视,额,看久了是有点费劲的。
他最后摇摇头,带着笑意回了厨房。
文榆还是疑惑,她看向庄寒雨,庄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