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真的……
随口就问:不是,大哥,我长相一般,还是个胖子,更没有钱,你是真的不挑……
我看你除了脸上的疤,其他看起来挺好的,咋就脑子不太行
他竟然认真回答我:我坐过监狱,还是孤儿,现在过着刀尖舔血,朝不保夕的日子,说不定哪天就死了,所以不挑,只要是女人就行!
好好好,你既然不挑,那我就满足你!
我想起来自己之前想和前男友做的恋爱必做一百件事,他总说工作忙没时间做。
现在和这个长得还行,就是脑子不太行的大哥一起做,也不是不行。
反正有帅哥作陪,我也不吃亏!
我当即拿出手机在某书上搜索情侣必做一百件事清单,给他看。
做完这一百件事我们就结束。
他拿过我的手机看了一眼,什么也没说就答应了。
我们就这样在彼此完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成了情侣。
2.
事已至此,享受当下就好。
虽然只是暂时的男女朋友,不管其他,至少得了解下彼此的基本情况。
我就告诉他:我叫程念,28
岁,我爸妈希望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可以有个儿子传宗接代。
可惜天不遂人愿,我只有个妹妹,没有弟弟。现在是个无业游民。
来云南是为了找个没人的地方自杀,而且是那种没有来世的彻彻底底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他也正式地介绍了下自己的情况:我叫姚平安,家里人希望我一辈子平平安安。
现在也算是个无业游民,平时靠给别人卖命送货挣点生活费。
不是,大哥你不是说你是孤儿,现在哪里冒出来的家人。
我心里暗暗诽谤。
他好像能猜到我心里想什么一样。
紧接着说:我从小父母双亡,是我爸的好兄弟收养了我,我来云南就是为了打工,为了活着。
我听完说:那我们两个还是有些共同点在身上的,都是在卖命挣钱,都是穷光蛋。
他听完绷不住笑了出声。
我不是
那你咋没有正经工作
你倒是有正经工作,结果现在还不是穷光蛋。
我承认他说的没错。
于是我们两个人看着彼此哈哈大笑。
要不是认识的时间地点不对,我想我们两个应该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好像也不错,至少临死前我们认识了。
正当接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响了。
他也没有笑话我,只说:走吧,我带你吃米线,女朋友!
好啊!走吧,男朋友!我好像很久没有这么轻松过。
我这个人没啥爱好,就是喜欢美食。
有他在的一个月了,情侣必备100件事情没做多少,但是吃了很多在攻略里都没有出现过的小店,我很满足。
只是他总是来无影去无踪,我不知道他什么出现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突然消失。但是每次出现都带着一身伤。
终于有一次,他又带了一身伤来到我租住的小院时。我一边拿出专门为他准备的药箱给他处理伤口,一边我忍不住劝他。
你年纪轻轻,搞点啥不好,要做混混。我试图劝他走回正道,重新做人。
我坐过监狱不好找工作。他没好气道。
那我借你点钱开个店,反正我都要死了,留着钱没用。
你都是个穷光蛋了,怎么还有钱借给我!他疼的龇牙咧嘴说道。
那你这样下去,你家里人不担心吗我使劲地给他绑了绑绷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