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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孙朔的花。”

    “花?关花什么事?”

    关花什么事?简筝忽然觉得自己很可悲,他从高中起喜欢方千帆,他以为自己对方千帆来说再怎么样也会有一点点不同,可是到现在,这么多年,方千帆竟然问他花怎么了?

    明明沈诩跟他同居的第一个礼拜就知道他对花粉过敏了。

    简筝从未这样厌恶过自己。

    厌恶自己对沈诩的冷漠,厌恶自己伤害了沈诩的真心。

    他总以为沈诩跟他上床他们结婚受伤的是自己,实则沈诩却为了他可以放弃前途。

    沈诩从没跟他说过这些,如果不是孙朔,他或许这辈子都不知道。

    他的手太脏了,身体也是。

    原来最恶心的人是他自己。

    他一直以为寡言少语的沈诩配不上他,而实际上,是他简筝从没配得上过沈诩。

    “简筝。”笨汶邮Q?群?伍??|?玖四?⑻徰梩

    “说了别碰我。”

    简筝完全把自己缩起来,他想着,等会儿给齐明珠打电话,他谁都不要,他这么脏,谁会愿意碰他。

    “起来。”

    身后的被忽然被人推开,方千帆撞在了木质的门上,齐明珠提着裙子在厕所门口张望,“简筝,简筝啊。”

    方千帆觉得此刻的简筝像极了他们第一次见时躲在器材室偷偷哭泣的那个高中生。

    脆弱的,可怜的。

    他朝简筝伸出手,可是简筝再也不会给他回应。)??更新群??〇漆??忢|??9

    脏兮兮的简筝被沈诩的外套罩住,他听着沈诩说:“起来。”

    那只戴着廉价电子手表的手,向简筝伸过去。

    “简筝,起来。”

    简筝一直在哭,脸上的眼泪跟血迹仿佛经过虐待,方千帆握紧拳头,途径心脏的血液都停止了。

    “我太脏了。”简筝双眼失焦,他认出了沈诩,“洗不干净。”

    “会好的。”沈诩说:“起来。”

    简筝的眼泪流的太凶,沈诩的出现给他崩溃的心打上镇定剂,他毫不犹豫地把手放在沈诩的掌心,像只迷途的动物,哀求着:“你抱抱我,好不好?”

    他刚刚说错了,他别的不要,他只要沈诩。

    沈小诩是个恋爱脑

    21.第0天

    北州的气候一向干燥闷热,在室外待久了就很容易出汗,沈诩的手指上还沾了简筝脸上的血,没来得及清理,已经干涸,齐明珠跟着一起来了医院,他就从急诊室走了出去。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好几声,他专门走到厕所边的楼梯间才接。

    “妈。”

    “嗯,知道。”

    聊天时常不过五分钟,他就挂了,手机里的消息叮叮响个不停,全是短信。

    “沈诩。”

    方千帆的声音在他身后,空旷的楼梯间有回音。

    沈诩没见过方千帆狼狈的样子,从上大学时起,这个男人就永远是体面的,然而此刻的方千帆又确实算得上狼狈,光那件染上鼻血的衬衫就够糟糕了。

    “简筝还好吗?”方千帆问。

    沈诩把手机放回上衣的口袋里,没有回答,这种问题,去病房看一眼就知道了,他这里会有什么结果吗?

    但显然方千帆来找他的目的并不是单纯地关心简筝。

    果然,方千帆说:“想跟你聊点别的。”

    方千帆这个人有个习惯,跟人说话的时候很少征求别人的同意,就比如现在,他只说他想聊聊,而不顾沈诩是不是愿意。

    所以他下一秒就把楼梯间的门关上了,后背靠上去好像是防止有人进来一样,他看向沈诩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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