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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付特别税来偿付院会垫付的赎身费,这个规矩本来就是我亲手制定的。”在被冯双礼问到如何处置人数庞大的军户农奴时,贺道宁不假思索地答道:“我也不要很多,一个人五千或者三千,补偿价格完全可以通过谈判来取得。”

    这些年来贺道宁一直负责帝国司法,邓名外出的时候贺道宁就会把邓名的规划具体化,他比前任提刑官袁象还要了解邓名的司法观:“帝国不会承认同秀才可以被某个人当做家奴豢养的,现在我正在推动一项法律,规定丈夫不能出售妻子,父母都不能出售儿女。庆阳王不妨想想,将来一个帝国人连他的亲生父母都不能卖了他,还会允许旁人卖吗?”

    第47节赎买(下)

    禁止人口买卖在建昌众人看来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尤其是妇女,如果没有儿子,寡妇的所有权都会落到宗族手中,到时候宗族就是把她卖给过路的商贩都是完全合法的;至于父母出卖子女、主人出卖奴仆更是天经地义。因此听到贺道宁的话后,建昌人脸上都露出怀疑之色,这不但违反了习惯法,甚至违反了道德。

    “有功名的人当然不可以出售,就好像一个考中秀才的读书人,他的父母还能把他卖了吗?现在四川人大都有同秀才、如同秀才或是权如同秀才的功名。”贺道宁知道冯双礼为什么会不相信。他在执行邓名的规划前也会认为这种法律很荒唐,不过禁止人口买卖在成都府周边的阻力倒不是很大。所有俘虏、移民的所有权,根据传统习惯都属于邓名,既然四川提督坚定地放弃了他的权利,那其他人也没有反对的必要。

    而从刘曜、杨有才等青城派手中获得的辅兵,邓名一贯的方法就是赎买,后来和建昌交易时也是一样;两年前开始,如果有袁宗第的战兵或辅兵逃亡到成都,帝国政府也不再遣返,而是同样给予赔偿——在这个问题上,贺道宁设计的办法是一种掺杂了“抵垒政策”的赎买:只要一个万县人逃到叙州边境内,帝国政府会向袁宗第赔偿三十石粮食,从万县那边购买下他们对此人的追捕权,然后让这个逃奴分期归还赎身费来获得同秀才的功名;而只要没有逃进叙州境内,哪怕只有一步之遥,被万县的军队当着帝国哨兵的面抓回去严惩,帝国士兵也绝对不会施以援手。从万县到叙州之间的地带都属于灰色区域,袁宗第的部下可以在这些地方不受干扰地追捕逃兵。

    赎买缓和了逃亡者给万县和帝国政府之间的矛盾,帝国政府和院会通过这个法令承认袁宗第对万县军屯屯丁的所有权,也为万县方面在叙州府的边境上建立哨所提供帮助。但如果一个军奴能够躲藏在船上逃过袁宗第的检查、避开他军队的追捕,成功潜入叙州境内,那显然是袁军的失职,西川不负有主要责任。

    因此最大的难度还是在孩子身上,这个法案在院会多次讨论都无法通过,因为大部分议员都觉得这是对父母财产权的严重侵犯,令所有有孩子和财产的守法国民感到非常不满。

    “在帝国境内禁止出售子女和溺婴的法令也许两年就能通过,今年可能就会开始在都府试行。”贺道宁对建昌的人说道。最后法律的原则还是赎买,试行的草案规定,以后每个在成都府境内出生的婴儿,无论男女,帝国政府都会支付给他的父母一笔补偿,表示一次性购买下这个人的部分所有权,而服兵役就是偿还的一部分。既然帝国政府成为这个婴儿的股东,那当然所有出售该人或是伤害该人的行为都侵害了政府的权益,因违约而构成了犯罪。

    虽然听上去匪夷所思,不过通过贺道宁的解释,冯双礼也意识到帝国政府正在尝试免除所有的人身依附关系——连孩子对父母的依附都不容忍,又怎么可能容忍领主和家丁的关系?听上去这似乎也是邓名禁止租、佃关系的延续,在这里所有人的忠诚链都是直接链接到国家,而不是某个人身上的。

    既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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