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小县城的医疗资源太差,治疗无果,一家三口举家搬迁来到这里。
三年里,为了买昂贵的特效药和进口药,章雄四处筹钱,妻子不能干重活,只在家里做些手工活计添补家用,可便是这样努力地跟死神赛跑,依旧没能将一条活生生的性命留在人间。
料理了妻子的身后事,章雄背债20多万,在通货膨胀的时代,这个数目听起来似乎并不惊人。但以月薪一万换算,也要不吃不喝两年才能将债款还清。
章雄是做搬运的苦力活,接的活多就赚得多。妻子去世后,他一句抱怨没有,日夜拼了命地干活,一块钱掰成两块钱花,硬是在四年里将所借的债款全部还清。
至于儿子,他也养育得很好。妻子离世前,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骨肉,章雄没有辜负妻子的遗愿。
听起来章雄确实对亡妻情深意重,但人总是有局限性的。
随着时光的流逝,周围的人都劝他再找个贴心人,无非是“你总不能做一辈子鳏夫”、“你老婆都走四年多了,也算对得起她了”、“家里还是得有个女主人”、“你个仔都大个人了,识谂噶”等等老一套的耳熟能详的劝说。
一来二去,章雄也动摇了。
跟他结婚的女人叫王如娟,是工友老婆的同事。
见面的那天两人都有些拘谨,但都是老实本分、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相处着相处着也就培养出了感情。
王如娟有个很水灵漂亮的孩子,可惜很小的时候就诊断出了孤独症。
章雄不介意,倒是担心过不了儿子那一关,这是所有重组家庭的顾虑。好在就像旁人所言的“儿子大个仔会替他想”一般,他并未被阻挠。
于是才有了今日的婚席。
几个中年男人从巷子里走出来,脚跟后跟着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
老板娘热情地打招呼,“书闻,怎么躲后边去了?”
被唤了名字的章书闻抬起头来。
肤白唇红,挺鼻长睫,一张跟章雄毫不搭边的脸,甚至于出现在这灰暗的街巷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熟悉的人有时候会调侃父子俩截然不同的外貌,章雄总会挠挠头笑,“跟他妈妈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幸好长得不随我。”
在其他小孩只知道灰头土脸玩泥巴的时候,读幼儿园的章书闻就已经收到了同校同学表白的小红花。虽然小孩子过家家似的喜欢算不得数,但也足以证明章书闻确确实实是长在了大众的审美上。
老板娘打开冰箱,走出来将可乐递给章书闻,“来,拿着喝。”
章书闻还没说话呢,章雄连忙道:“这怎么好意思,不能白拿你的。”
“我请孩子喝的。”
老板娘一把将冰可乐塞给章书闻。章书闻不得不拿住,礼貌地回:“谢谢阿姨。”
订的吃席时间是十一点半,虽然没有像样的婚礼,但也得走个仪式,在此之前章雄要和几个工友去女方的住处接人。
章书闻则去姑姑章小月那儿。
章小月初中毕业后就到广城来打工了,嫁给了本地人,住在后几条街。
章书闻目送欢欢喜喜的父亲远去。对于这场婚事,他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大抵看父亲苦了太久,他不忍心破坏这个男人来之不易的第二春。
冰过的可乐拿在手心缓解了酷热,但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刺骨的寒意,像细密的针扎进皮肉里。他并不在意,反而攥紧了,向老板娘告别后往姑姑的住处去。
章小月正好下楼,章书闻喊了声姑姑,又见到跟在章小月背后的身影,唇抿紧了。
“妈,热死了,我不想去。”
说话的是章小月的儿子,叫郑智,大章书闻两岁,初中快毕业了,终日没个正形跟些所谓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