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是一会儿。
宁熙走向了那个“传奇”,轻轻地开口道:“聂先生,我们能谈谈吗?”
从单氏医院的顶楼,可将洛海城冬日午后云雾缭绕的风光尽收眼底。跟很多的顶楼不同,单氏医院的顶楼做了空中花园的设计,绿叶葱葱。而各种长椅就隐在那一团团的绿叶芬芳之中。
两人站在簌簌的北风中,宁熙大大方方地作了自我介绍:“聂先生,你好,我是池宁熙。”聂重之打量着他,一身黑色的双排扣上衣,灰色毛衣,深色牛仔裤加一双黑色靴子,简简单单的一身打扮,在他身上却是有款有型,阳光帅气。怪不得连一向眼光甚高的卿姨也觉得满意。
他脑中闪出了当日宁熙送蒋正璇回家的画面,两人站在清清的路灯下,背后一排排的高大树木,一团一团的浓重黑影,不由得叫人想起电影的镜头漂亮画面。
宁熙站在他对面,开门见山的直入主题:“聂先生,我想追蒋正璇。我想和你公平竞争。”
聂重之一直神色淡淡,闻言却苦涩一笑。顿了顿,他方道:“你要竞争的那个人从就不是我。他是璇璇的初恋,叫叶英章。他才是璇璇一直想嫁的那个人。”她从未把他当成考虑对象,他未跑就已经输在起点线上了。
耳边霎时就想起来蒋正璇方才的那一句“就算我想嫁,人家叶大哥就会娶我吗”,顿觉心如刀割。想不到都这么些年了,她还是这么地想嫁给叶英章。
宁熙微微一笑:“我也可以跟他公平竞争。我有我的优势,我相信我不会输给你们任何一个人的。”这样的气宇非凡,自信满满,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脚下。聂重之自惭形秽。
聂重之目光深深地打量着他,好半晌,他转过了身背对着宁熙,缓缓地道:“璇璇她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包包和鞋子从来都买XX这个牌子。她喜欢听恩雅的歌。她喜欢绣球花。喜欢去有海的地方。喜欢所有的海鲜鱼类,喜欢喝煲汤,港式点心里头最喜欢吃榴莲酥,喜欢蛋炒饭里面要加点清酱油……对了,她最喜欢吃鲜虾馄饨,最好要用野生的大河虾,这样味道才最鲜美……她平时不喜欢吃韭菜,芹菜,香菜,大蒜,洋葱,胡萝卜。她喜欢吃各种布丁,各种蛋糕。咖啡的话,她喜欢多奶多糖,越甜越好。但如果她工作烦心的话,你就得少放点奶,少放点糖了……她平时的手脚很冰凉,你记得给她每天泡一杯桂圆红枣茶……每天早上一盒酸奶,记得睡前要在她床头搁一杯白开,她晚上醒来喜欢喝水……她一工作起来就废寝忘食,你记得提醒她注意腰椎颈椎……逛街的时候,你要让她走左手边。还有,她的鞋带老是系不好,你记得要多注意……”
聂重之一口气说完。最后,整个屋顶静了下来,聂重之极缓极慢地道:“宁熙,希望这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成功的话,请你一定好好的对待她,请把她一辈子捧在手掌心上。她值得着世界上最好的对待。”聂重之的每个字都那么地轻,可却如锤子敲打着地面,铮铮有声。
说罢,聂重之便径直离去了,再没回头看宁熙一眼。他若是转头,会看到一脸震惊、呆若木鸡的宁熙。
那日,聂重之回到家,打开门,却是一室清冷。蒋正璇已经离开了,只匆匆留下了纸条:“我妈心脏病发,在单氏医院急救,我回洛海了。”
没有她的屋子,空荡荡的只剩下四面墙壁!而他一个人在那一片冷清之中。聂重之作出了决定,她在哪里,他便在哪里。她留在洛海陪她母亲,那么他便也留在洛海,只要她愿意,那么他就伴着她,寸步不离。
可是,他还要在洛海做最后一件事情。完成了,便回洛海,来见她。
终于,他今天做好了,于是便乘了今日的飞机,下了机就直接赶来了医院。
然后,他却听到了真实而残酷的对话。哪怕字字扎心,可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