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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季辞的马术,果不是一般的好。

    他骑白却着黑,再以雪地做背景,远看仿佛一组漫画分镜草稿,笔墨一概用来描绘骑手的潇洒身姿。

    马是良驹,跑起来速度惊人,踏出了团团雪尘。跑至兴起,不时往林中穿梭,跃过矮篱与地沟,二马交错行进,看得程音心惊肉跳。

    主人还嫌不够尽兴,打了个响亮的唿哨,突然藩篱开启,从场外窜入一群活物来。

    有兔有雉,甚至还有一物头角玲珑,跑动时敏捷如鹿,定睛看去,竟真的是一头鹿。

    这下何止程音,连工作人员都一同聚拢到玻璃窗前。

    “今儿开眼了。”她们小声嬉笑。

    鹿一进场,情势大为不同,迅速左右突围,扭身跑进了林间。

    场内二人也不急追,从驯马师手中接过弓箭,先在开阔地方,拿兔子雉鸡练了练手感。

    有钱人喜欢养马骑马,程音这是知道的,没想到如今版本升级,回归传统,京城纨绔又重新搞起了骑射。

    这比骑马难,技术门槛高好几倍,显然索毅是新手,连双手脱缰保持平衡都有些吃力。

    但看季辞,连马鞍都显得有些多余,转弯时侧挂悬停于马上,双手执弓弓弦拉满,腰腹扎实稳定如钢铁铸就。

    搭弓射箭如行云流水,场外那几个教练都忍不住放声喝彩。

    程音默默拢紧了大衣。

    真没想到,她这辈子,竟还有亲眼见着季辞骑马的时候。

    ,尽在晋江文学城

    季辞打小生长在四川。

    川藏交界,极穷的地界。山民讨生活的路子有限,冷天挖笋晒菇卖点山珍,即使天气转暖,也只能搞点当地特色的旅游项目,姑且吸引往来游客。

    程音听程敏华说过,季辞的外婆在镇上卖菜,勉强糊个口,家里赚钱反而更多靠着季辞。

    孩子长得周正,又机敏灵活,课余在景区给人表演骑射,赚个辛苦钱。

    所以程音第一次见到季辞,他是个黑皮少年,典型的高原肤色。

    后来季辞是怎么变成了一个白面书生,程音没搞明白。

    或许是因为他突然发现,读书比骑马赚钱更快。

    程敏华发掘了季辞的理科天赋,高强度集训两个暑假后,他直接摘下了一枚省级比赛的金牌。奖金不算高,上万的金额,但在季辞眼中,已是天文数字。

    从此他横扫各类赛事,成为一名淘金牌者。

    程音对金牌的兴趣不大,她妈是奥赛集训队的指导教师,那玩意她从小见得多——真正让她好奇的,还是三哥那据说神乎其技的骑术。

    早年她曾在网上搜到过一张当地赛马节的图片,俊俏少年驰骋马上,返身射箭直中靶心,帅翻全场。

    可惜,他从来没给她展示过。

    某次程敏华带他们去坝上,遍地都是表演道具,程音从头哀求到尾,也没得到季辞半点松口。

    故乡种种,他从不愿过多提及。

    如今季总重返京城上流社会,倒是不介意旧梦重温了。

    也对,一个是讨生活,一个是纯娱乐。私人狩猎场办下驯养繁殖许可证,不知要走通多少门路,这真不是一般人摸得着边的娱乐。

    程音与几个服务员并肩而立,看京城贵公子表演雪天围猎,自忖何德何能,有幸能开这个眼。

    季三的童子功尚在,注定那鹿难逃一劫。

    鹿在林中穿梭,被工人一路围堵驱赶,最后从林子的缺口逃窜而出,一头撞到等候许久的骑手面前。

    季辞腰马合一,一边急速控马缀行左右,一边持弓定位瞄准放箭,只跑了百余米,便将那头矫健雄鹿一箭射中。

    鹿虽中了箭,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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