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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来说这些。

    她本打算给李雾写封信,让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到位,用心,理性,无可挑剔,但她还是决定当面倾诉,当作给自己的考验。

    万幸,她做到了,能好好组织语言,没有临阵退缩,没有口不择言。看来她的浪漫因子犹有余温,仍在闪烁。

    岑矜在心里为自己鼓掌喝彩,注视着少年明亮的双眼:“再告诉你我19岁在干嘛吧,我想着喝奶茶,吃零食,尝试各种彩妆,沉迷少女日漫,而你呢,你已经在学术上小有所成,还高贵地拒绝了学校保研。如果我们同校同龄,你还会喜欢我吗,系草哥哥。”

    她一席话,以及突然的称呼令李雾世界焕然,心潮澎湃,人懵了下,又疾疾问:“什么?”

    “什么什么?”

    “最后四个字。”

    “就听到最后四个字?”岑矜哼一声:“我忘了。”

    一顿搓捏揉按,岑矜举手投降,连叫三声同样的称呼后,李雾才作罢,并用力拥紧她:“会,绝对会喜欢你,看到你第一眼就喜欢你。”

    不管她信不信,喜欢她就是他的命。

    第75章

    第七十五次振翅(原来在世界眼中,他们之间)

    来f大找李雾的前一晚,岑矜曾考虑过该不该继续这段感情。

    因为李雾的悲忿与伤痛也让她困惑了,开始怀疑他们两个到底合不合适。

    结果当然是,不适合。

    这是个早在开端就能预见的结论。

    从所有角度,所有方面出发,她跟李雾都是不合适的。

    但无法隐瞒与忽视的是,她喜欢他,他在她的生命里埋下了许多美好的细节,或许不那么显著,但静下心来挖掘,会发现到处是微闪的宝藏。

    她不想草率言弃。

    洗漱之后,岑矜翻箱倒柜找出了大学时代的日记本。

    那会她还喜欢用各种马卡龙色书衣的本子,足够少女,足够明亮,像一个个装着糖果的旧罐子。

    19岁的时候,她也与吴复开始了一段暧昧关系。字里行间都是浓烈如诗歌的少女情怀,会因为对方一个眼神小鹿乱撞,会对所有接近他的女生酸巴巴评头论足,吴复与她倾诉的只言片语都像是往她身体里投了一枚味的泡腾片,她能在一种粉色的,肆涌的光晕里活过一整天。

    再后来,在一起了,日记内容就更不堪入目,癫狂,肉麻,要死要活,患得患失,还不时当许愿池一样祈祷,我要跟他生生世世在一起,他是最好的最值得爱的人。

    她深陷其中,为了跟吴复在一起,她完全不听父母规劝,并接受了他们给自己安排的出国考验,回国后义无反顾地选择去吴复就职的公司,挤入他的部门哪怕她不是那么喜欢。她为了她想要的“爱”披荆斩棘,甘当身穿盔甲的公主,只为与自己理想中的王子走向童话中的标准大结局。

    阖上日记后,岑矜终于知道李雾为何给她一种难以割离的既视感了。

    ===狙击蝴蝶

    第98节===

    原来他就是那时候的她。

    把爱情当人生主旋律的她,他的纯净,迷茫,直率,愚钝,柔软,尖刻,温驯,勇猛,他的稚子之心,都是曾经的岑矜。

    岑矜问自己,后悔吗?

    未必。

    只是那时并没有人告诉她,指点她,她就像陌生女人来信里的孩子,一头栽进她的命运,就像跌进一个深渊。

    所以她不想重蹈覆辙。

    不能让李雾重蹈覆辙。

    他是她的爱人,也是她心目中最干净美好的少年,她不能放任自流。

    至少,如果这段感情走不到最后,在他今后想起时,岑矜也不该是个反面教材,让他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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