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不小心,我竟然转生后变成了一只山羊,看着自己脏兮兮的依旧顺白的羊毛,闻着全身腥臊膻味十足的身体,竟然隐隐约约还有一丝迷恋,看来我终究还是适应了这具身体,偶然啃上几口青草,竟然是如此的香甜可口,看来我的确是疯了,难不成我就这么轻易接受我这个身份了!
不!我不能接受,哪怕是一只羊,我也不能认命,也要与众不同。对了,我可以逃跑呀,如今这荒郊野外的,正是溜之大吉的好时候,我一定要离开,否则绝对免不了被人类吃掉的命运,毛发被用来做毯子或者毛衣,皮被用来做成皮包,肉被做成羊肉串,骨头用来熬汤,甚至就连长了脚气的大臭脚都要被人做成胡辣羊蹄,还有得了红眼病的眼珠都要被人烤熟了,一口爆汁。
想想都有些不寒而栗,还是逃吧,反正到处都是草,还能把小爷饿死了不成,至于狼什么的,那我就更加不虚了,我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羊,遇见狼就立刻呆若木鸡,等待被杀,可能那些羊也是想早点结束自己悲惨的一生吧!
总之,小爷的一对犄角可不是吃素的,等得闲了,找块看的顺眼的大石头,好好磨磨。到时候就凭着我这对锋利的羊角,还有无与伦比的智慧,我定要制霸整个草原。不对,这里应该不是草原,管他呢反正我逃定了,耶稣也阻止不了我!
不过,逃跑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容易,不远处还有两个人,一老一少,一个老东西,一个小瘪三,最讨厌他们了,一天到晚好吃懒做,大早上就吃羊肉粉,吃就算了,竟然还吧唧嘴,真的不能忍,恨不得对着他们屁股,恨恨的来那么一下。
不过,也要考虑考虑后果不是嘛,拳打敬老院,脚踢幼儿园可不是小爷的作风。关键还有三只傻狗,说他们起狗腿子完全就没错,简直太没骨气了,一天到晚点头哈腰,摇尾乞怜,现在还站在高处,一脸小人得志的表情盯着我们,好像要把这种靠牺牲尊严得到的高高在上的权力,全部施压与我们羊群的身上才能满足。真的是一群傻狗,他们能得到什么,无非就是几根骨头,和别人不吃的残羹冷炙而已,下贱!
所以,我一定要找机会离开!
于是,我故意装作低头吃草,准备向山坡的另一面撤去,等找个视野盲区,小爷自然会逃之夭夭,到时候我看谁能阻止我!不过话又说回来,你还真别说,这草竟然越吃越好吃,香甜可口,脆嫩多汁,每一口下去,感觉灵魂都得到了升华,身体都得到了满足,简直不要太满足!
不管了,先吃饱再说不吃饱,哪儿有力气逃跑,于是我就埋着头,一阵疯狂的乱啃,就连草根我也不放过,还别说,草根其实更甜更多汁!
只是等我一抬头,竟然发现身旁跟了一群羊,什么情况,你们吃你们的不好吗为什么非要跟着我我可是要逃跑的的羊,跟你们可不一样呀!苍天呀,能不能打个雷,把这群傻羊都劈成羊排呀!
唉,看看今天是逃不了咯!不过我是不会放弃的,今天不行,那就明天,反正小爷有的就是时间。对了,我如今可是羊呀,我的时间好像并不多。看看,这逃跑的计划,要加速了,千万不能再被美食给诱惑了,哼,在吃一大口,小爷不吃了,换个地方继续实施计划!
继续往前走,有个山坳,等会那些蠢狗都会去喝水,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正适合溜之大吉。
前后左右扫视可一群,没有一只羊跟着,那几只傻狗已经围在水边喝水了,还有那个小孩和老头,竟然每人拿出了一个用羊皮制作的水袋,他们要干么,不会是要玩用我们尸体皮做的容器去装水吧,这……简直太恶心了。
不管了,小爷走了,拜拜嘞!
我瞅准时机,撒开蹄子就往山坳跑去。心想着只要穿过这片山坳,就能彻底摆脱这该死的地方,奔向自由的天地。我跑啊跑,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