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这是臣妾的本分,是我该做的。”
子,莫名起了恶劣的心思,干脆拉着人在御书房胡搞了一通,直直折腾了两三个小时。
荒唐结束后,顾慈餍足的缩在傅子墨怀里,准备小憩一会儿然后继续看他的折子。然而他刚闭上眼,就见房顶上传来一阵乒呤乓啷的动静,一只大鸟落在了梁上,脚踝上绑着一截小木管。
傅子墨那些影卫有训鹰的习惯,顾慈以前觉得稀奇,让他们拿来看过。只是眼前这鹰的个头比寻常鹰隼大了好几圈,嘴喙锋利,上面还沾了些带血的肉渣。深棕色的羽毛油光水滑,一双鹰眼清澈透亮,眼神带着凶悍狠戾。
“咦,这不是四王爷养的小彪吗?怎么大老远的自己飞回来了?”
傅子墨一见到那鹰便认了出来,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四王爷顾慈在脑中检索了片刻,将记忆里那张熟悉的脸对上了名号。
当朝的四王爷名唤顾琛,是众多皇子中少有与他交好的。顾琛的母家身份低微,在宫中不受人待见,为了出人头地只能拼命习武。顾琛10岁便自请去了边关,从小小的尉官做起。
旭华2年春,戍边将军唐峥病逝。同年秋,匈奴对玉门关发起了偷袭,十日内就占领了4座城池,城中血流成河,民不聊生。那时的梁朝富饶康盛,军事力量却远不敌游牧出生的蛮族,俨然成为了一块案板上的肥肉。恰逢老皇帝登基不久,根基尚不稳定,朝中党羽的争斗让大梁腹背受敌,数百年的基业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
正当老皇帝束手无策之际,14岁的顾琛主动请缨,在粮草短缺的情况下,携2万兵马杀穿了匈奴十六部。传闻他能以一挑百,一枪一骑宛若神兵天降,所过之处片甲不留,无人生还。顾琛在玉门关一战成名,被百姓称作铁血战神,自此在朝中也有了话语权。
顾慈从小就和顾琛关系甚好,两人虽然差了4岁,顾慈却总喜欢黏着自己这位兄长。一开始顾琛对他不冷不热的,只以为这皇弟整日找他是因为没人陪着玩,后来日子久了,他对顾慈的态度才慢慢软化了下来。
战乱平定后,顾琛也一直留在了边疆,每年只有四个月左右待在京城。兄弟二人半年才能见着一次,顾慈想他的紧,每每顾琛回来,他都会求兄长搂着自己一起睡。渐渐的,两人之间都生出了些超越兄弟之间的情愫,虽然目前还没有人主动将话说开,但他们对彼此的心意都心知肚明。
那鹰脚上的木管里是顾琛的家书,顾琛在信中说,他已在从边关回来的路上,因为思念成疾,便提前放飞了亲手养大的猎鹰小彪,让其日夜不停的赶路回来,只为了尽快将好消息告诉顾慈。
顾琛的家书里一句不提国事,说的尽是家长里短的闲话。顾慈一行行看下去,嘴角不自觉的噙了笑容。
随着越来越多记忆被拼凑成完整的片段,顾慈的心底既温暖又复杂。身为帝王,天下的男人女人只要他想,就没他得不到的。但他到底不是个薄情的人,虽然不能做到和谁一生一世一双人,但他觉得谁要是和自己有了更进一步的关系,他都要尽可能的对对方负责。
他不自觉的想,现下自己已经有了肖辞璟和傅子墨,如果和顾琛也发展成了那样的关系,那会不会对他们都不太公平呢。
傅子墨注意到他的失神,似乎猜到了他心中所想。他膝行几步抱住了顾慈的腿,将毛茸茸的脑袋靠在了他手上。
“是王爷要回来了吗。”傅子墨的声音很轻,却没有一丝一毫嫉妒或抱怨的意味。
“陛下一定很想王爷吧,臣真的,真的很替陛下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