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离家协议!以后她和你再无关系!
家协议!
“林叔,我们当初说好了,我拿出彩礼娶林允棠,林允棠就和你们家再也没关系了。”
“这是四百八的彩礼,是十里八村最高的彩礼,既然我已经凑够了钱,那允棠嫁到我家之后,就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了,你们别三天两头的纠缠她!”
“这是离家协议,我们在这签字画押,我就把彩礼给你,我娶允棠进门,以后我们各过各的日子!”
这份离家协议,必须签。
林志刚两口子是吸血鬼,他们要把女儿高价卖出去,以后自己就算是让林允棠自己走,她们肯定还会想尽办法纠缠的。
既然要救林允棠,就要救得彻底,要彻底断了林志刚对她的念想才行!
所以陈兴平接林允棠走之前,必须让林志刚签一份离家协议,保证之后不管生死,都不会再来找林允棠!
而这点,自然也是林允棠同意的。
她很早就清楚,爹娘养自己,就是为了伺候全家,给三个弟弟换彩礼的。
林允棠可不愿意把自己这一辈子奉献给林家。
她要是从林家出去了,就绝对不会再管林家了!
林允棠也不是所谓的扶弟魔,三个弟弟从小就嫌弃她,在家仗着自己是太子,就将姐姐当丫鬟使唤。
要是林允棠不干的话,林志刚就会暴打她。
然后骂她,说她生下来,就是伺候爹娘,伺候弟弟的命。
林允棠在这样的家里,已经受够了。
就算是出嫁到婆家去受气。
她也不想待在家里,更不想和林家这几个有至亲血肉的人,有任何联系了!
林志刚两口子,丝毫没有为女儿的出嫁而难过和一丁点对女儿的不舍。
现在他们两的眼睛,就这么死死的盯着桌子上的一大叠大团结。
四百八十块钱!
这可是巨款啊!
他们两都没想到,林允棠这个女儿,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
要是早知道女儿这么值钱,就该多生几个了!
至于什么离家协议。
林志刚闭着眼睛签!
林允棠嫁给陈家,难不成自己还能有上门求陈家的时候吗?
绝不可能!
陈家家里条件不好,陈明德给儿子娶媳妇,掏空了家底。
如今家里马上又要添老二了,王秀兰不能干活,劳动力就少了一个。
多了张嘴,少了个劳动力,陈家还不如他们林家呢。
林家有三个儿子,全都是顶梁柱。
他们林家,不知道比陈家好了多少倍。
所以林志刚想着,自己以后肯定不会依靠林允棠的。
签了这个离家协议也挺好的。
林志刚还怕林允棠出嫁后,以后要是离婚之类的,又跑回娘家来求自己。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林志刚可不愿意多花一分钱在林允棠的身上,她要是过得不好,自己也不想搭理。
钱向东写好离家协议后。
在村里人和大队长钱向东的见证下。
林志刚两口子在协议上签字,这时,林允棠也换好裙子出来了。
她不会写自己的名字,陈兴平替她把名字写上了,几人签字画押,协议依旧是一式三份。
大队一份,林姐和陈家各一份。
林志刚盖完手印后,乐呵呵的抓起桌子上的钱,数了一遍又一遍……
林允棠看着爹娘满心满眼的都是钱,她的心彻底死了。
村里人看到这两口子卖女儿后高兴的嘴脸,都忍不住有些心疼林允棠。
“林家这两口子,竟然这么不疼女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