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非臣
见到王德尸体,小白悟出了一个道理:
绝对不能走找真凶再沉冤昭雪的常规法子。
因为这条路已被对手彻底堵死,活不下去的。
再者这一切的一切,最后结果也很简单。
他死。
或齐重楼死。
姜显给了他一个月,何尝不是一场大考
可要用一个月时间,干掉纵横官场十几年,门生故吏满天下的当朝吏部尚书,内阁次辅之一的齐重楼
随着穿越时间的拉长,与大流越来越融入,他越清楚这是一个怎样天方夜谭的笑话。
可万一呢
谁道少年不可敌阁老
更何况,他已用秋月之颜,以流言对抗流言,以人性对抗人性,成功搅动京城民意。
此刻早已不是全城百姓都想他死的局面了。
他自认为做的不错。
现在,他要借甄少夏的余威。
这么多年来,黑市坑害了那么多人,不敢说全部,至少九成九的人恨死了黑市吧。
难道没一个死里逃生的
上万人啊,就算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也得活下一两个吧。
他打算竖起一面旗帜。
用当年人尽皆知的甄少夏之名,召集那些有着相同敌人的人。
某位伟人曾经说过,团结起来,争取更大胜利!
……
路边有个年轻黑衣人已然迫不及待。
在没有指令的情况下,连点十发弩箭。
他是小队最准、最快的弩箭手。
如果不是因为年纪太小,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当队长。
没来京城前,他跟父亲打猎,曾创下一颗石头打爆两颗兔头的佳绩。父亲夸他是天生的神射手。
一想到人类连兔子一半的速度都没有,他忽然为女人感到悲哀。
因为他瞄准了五处要害和五处闪避点。
箭头一定会像切割柳絮一样割开她的衣服,紧接着钉入皮肉,展开倒刺。
最终,毒素会像滴墨入海般瞬间扩散,令其晕厥。
必死无疑。
黑衣人的眼眸无比狂热。
中啊!死啊!
一旦功成,他就不用每天干巡逻的屁事,可以当队长,可以吃好的喝好的玩女人!
可惜。
如果他听说,或者有幸亲眼见过木力是如何秒杀三十名黑衣人的话,他一定早就跑了。
砰。
光是听到剑气突袭的音爆,当年那些亲历者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谁跑得慢就挨剑……
年轻黑衣人尚在沾沾自喜,他本紧盯着即将带来荣华富贵的弩箭,却忽然一僵。
原来是被一缕剑气捅穿了眉心。
“上,不许退!此人根本不是甄少夏,不超过一炷香,就有十名云官来助阵!”
三十多岁满脸厚涂白粉的许泞骑在马上,喝止这些逃兵。
逃命的黑衣人里不知是谁骂了一句。
接着就是此起彼伏的去你大爷。
“真当我们瞎连无穷剑气都认不出啊!妈的又不用你拿命去挡!”
许泞轻叹一口气,心想果然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是会死。
他抬起右手,朝身前虚按,所有黑衣人腰间箭壶忽然开了,每支箭壶都有一支羽箭颤动。
“主人可不养逃兵。”
不少黑衣人意识到异常与危险,连忙捂住箭袋或者索性直接扔了。
但根本没用。
箭簇无端腾空,洞穿了每个黑衣人咽喉。
小白见状不再追赶,在一处路口停下,与那人遥遥对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