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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在北平做法警二十年,见过无数犯人。

    但最让我不安的,却是一名证人。

    一名做了九次证人的女人。

    无论什么案件,她总能在现场或者周边,就像被案件

    吸引,每次都充当目击证人。

    更诡异的是,她与案件毫无关联,却总能引导判决。

    1

    大理石和尘埃,唇脂和眼泪。

    ——我时常这样描述法院。在我干了二十年法警之后,这个形容愈发贴切。

    我伸手抚摸那件发黄的制服,领口处的布料磨损得厉害。当我扣上最后一颗纽扣,张三顺就消失了,只剩下法警——站在法律的边缘,冷眼旁观生命的沉浮。

    也许这就是我唯一的价值了,我想,一个沉默的见证者。

    从血气方刚的死刑犯,到如同蜡烛般无力倒在我身上的嫌犯,久而久之,对每天的刑事案件产生了一种冷漠感。但我今天要讲的这个案件,即使是我这样对司法程序早已免疫的人,至今仍记忆犹新。

    故事要从几年前北京西城区一个平凡的盗窃案说起。

    2

    民国三十七年那个燥热的夏天,北平城里的知了叫得发狂。我拿着毛巾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站在西城区法院的走廊上,听着远处传来的蝉鸣与审判长单调的问话声。

    二十年了,真是够久的…

    老张!审判长找你!小李探出头来喊我。

    我叹了口气,整了整制服,大步走进第二法庭。

    法庭里的气氛凝滞而压抑。长条木桌后坐着三位审判官,中间那位姓苏,是个出了名的严厉派,戴着一副圆框眼镜,眼神如鹰隼般锐利。

    被告席上站着一个瘦削的年轻人,二十出头的样子,穿着洗得发白的布衣,脸色苍白如纸。刑事案犯,我一眼就能认出来。

    这孩子看起来像只受惊的兔子,不像个贼。也许他真不是贼,但这里不在乎真相,只在乎证据和程序。

    我站在角落,职业习惯让我留意着庭上的每一个细节,即使我的思绪早已飘到了别处。

    被告王小山,洗衣店送货员,被控于六月十五日下午三时至三时二十分之间,窃取西单赵家当铺现金三百大洋。检方提请依盗窃罪论处。书记员念着案由,声音干涩如同沙纸摩擦。

    又一桩无聊的案子。我在心里嘀咕,城里最近的窃案多得很,警察们忙不过来,随便抓个可疑的倒霉蛋就往法庭送。

    苏审判长清了清嗓子,目光锐利地投向被告:王小山,你是否认罪

    王小山紧握双拳,声音颤抖却坚定:大人,我没有偷东西。那天我根本没去过西单赵家!我在前门送洗衣,怎么可能同时出现在西单呢

    哼,那为什么在你的篮子里搜出二百多块钱检察官冷笑道,一个送洗衣的小伙计,哪来这么多钱

    那是我的血汗钱啊!王小山急得额头冒汗,我晚上还去夜校读书,想攒钱将来开个自己的小店...

    多么熟悉的辩解啊。我在心里冷笑,我听过太多这样的故事了,有的是真的,更多的是假的。可在这里,真假往往不重要。

    那你有人证明你当时在前门吗苏审判长又问。木地板上的沾土鞋印与你所穿的白鞋鞋印大致符合。你又作何解释

    王小山低下头:没有固定的客户...我是去找新主顾的...

    完了,这小子没戏了。我想,没有不在场证明,等于自己判了自己的死刑。

    就这样,第一次庭审在无聊和窒息中结束。没有转机,没有希望,只是司法机器冰冷运转的又一天。

    可谁能想到,第二次开庭会出现那样的变数

    3

    那是一个比往常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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