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网红事件(十四)
就像一朵花儿,插在三千青丝之上,显得那样的典雅,把她的气质提高了一大截儿。
也让从车站路过的人们为之侧目。
方大美很远就看到了那只粉蝴蝶。
一个高挑的少女,穿着蕾丝边的白色连衣裙,头顶的乌云之下,落下了一朵粉红色的花蝴蝶。
美丽的面庞,苗条的身材,轻盈的动作,让人看着很舒服。
方大美衣服的搭配,显然和齐丽娟差了一个档次。
虽然身材两个人差不多。
方大美还要比齐丽娟稍微的高一点儿。
玲珑的曲线,也显示出少女的魅力。
但是上身是宽大的t恤衫,而且是淡青色的,下身穿了一条牛仔裤。
头顶上留的是短发。
由于短发过于的短,如果不认真看的话,还以为是一个小伙子呢。
方大美离得老远,就和齐丽娟打招呼。
“娟儿,还是你比我快呀。
”
“妞儿,这不是你的风格吗?磨磨蹭蹭的。
”
“谢谢你陪着我去。
”
“少来。
以后少损我几句就行了。
”
“嘻嘻,以后我们休战。
”
“别光是嘴上说,要落实到行动上。
”
“车来了。
”
“你先上。
”
上车以后,两个人继续闲聊。
“今天怎么想起我来了?出去吃饭,不是叫的曹立明吗?”齐丽娟说。
“你冤枉我啦。
可是他为了他哥哥,请我去吃饭。
”方大美说。
“我说呢,要不然肯定让我陪你去。
吃的怎么样啊?”齐丽娟说。
“差点儿被他给卖了。
”
“不会吧?小明子可不是那号人。
尤其是在你这个事情上。
他已经惹了这么大的祸,你都没有怪罪他怎么会还给你挖坑呢?”
“娟儿,我发现你一见到小明子,就没有是非观念了。
”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他哥哥的两个同学,一男一女。
都是小老板。
请我吃饭的目的,就是想让我给他们的企业做代言人。
你说我缺那一顿饭吗?”
“这是多好的事儿啊。
我们家小明子对你够可以的。
知道这次给你闯了祸,找个机会弥补你一下呗。
”
“算了吧。
我爸爸的单位让我去做代言人,都被我拒绝了。
”
“为什么呀?和钱有仇吗?”
“和钱没仇。
傻了吧唧的,被人拍一张照片挂在门口儿,你觉得好看吗?咱们又不是什么明星,就是一个普通的人。
如果是免费的,帮帮忙还可以。
出手那么大方,仅仅就是为了拍一张照片摆一摆吗?我可不愿意让人家给我栓死喽。
”
“你的事儿真多。
当了文科状元以后,就开始摆架子了。
”
“随你怎么说。
如果咱们去到报业集团,他们还是这件事儿。
你可要和我一起打掩护哟。
”
“那不是坏了你的好事儿吗?”
“你以为是好事儿,我却不这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