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只是个该鼠没鼠的npc
从那天起我就跟着沈宵宵
反正也不会感到饥饿,不用睡觉,她走哪我就跟哪
沈宵宵没搭理我,每天都在漫无目的的走着,我也始终保持着距离
她唯一会做的事就是遇到半死不活的人类,往人家伤口上抹点自己的血,然后离开
真是奇怪的举动,但我对她只咬了我耿耿于怀
为什么你只对我用咬的
在沈宵宵抹了186个人之后,我没忍住上前询问
……
她愣了愣,似乎在思考,片刻后她缓缓开口,应该是好久没说话了
那声音嘶哑粗粝,像打开一扇沉重生锈的铁门
你脖子干净啊
——
在我跟踪了沈宵宵三个月后,我们第一次说上了话
她也是来做任务的,只不过她的任务比我的要难得多
需要感染一千个人类
能分到这么艰巨的任务,那她一定很厉害
在认定了沈宵宵很牛逼之后,我跟随她的脚步越发坚定
因为没有按照剧情死掉,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沈宵宵似乎默认了我的存在,有时候捡到物资还会分我一些
除了奶茶粉
——
我们两个尸穿过了好几个城市
长久的相处下来,我发现沈宵宵没有看上去那么高冷
她喜欢小动物,虽然那些变异的猫狗看起来和可爱沾不上边
遇到危险时她会保护我,有几次遇到主角团,他们的枪口对准我时,沈宵宵都会挡在我前面
按理说这是我的结局没错,可看到我身前的背影……
那就陪沈宵宵完成任务再走吧,我想
每感染一个人类我就默默的帮她计数
有时那人类还有力气反抗搞偷袭,我就冲上去给他两拳
——
这还是我第一次在小世界里活这么长时间,以前的任务最多三天就结束了
于是我很认真的对待我们的末日生活
趁沈宵宵睡着的时候,我把她的衣服扒下来洗好晒干,顺便抓几条河里的变异小鱼烤一烤
虽然没有味觉,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但这鱼最后没吃上,全都烤糊了
都怪一旁树下的沈宵宵,她满是绷带的身体,露出一小截雪白的腹肌
也太耀眼了
——
——
我精心经营的丧尸生活在持续了一年之后迎来了结局
沈宵宵的感染人数达到了999,再有一个她就能完成任务了
只可惜情况不太妙,主角团在历练之后变得强大异常
沈宵宵去附近寻找感染最后一个人类了,我在废弃超市里给她找奶茶
结果就碰到了主角团
他们举着枪把我围在中间
丧尸王呢
谁啊,谁是丧尸王
——
听他们的交谈,感染一千个丧尸就能拥有统领他们的能力
那沈宵宵的任务原来是成为丧尸王啊
这也太酷了
我眼冒崇拜的反应引起了主角团的愤怒,这让他们更加坚信了我和沈宵宵是一伙的
于是他们把我捆起来试图引沈宵宵出来
捆我的那个当初还拿了我给他的巧克力饼干呢
沈宵宵可是吃了我的两顿变异烤鱼就去抓水豚给我玩了
尸好人坏
——
沈宵宵回到超市,看到的就是我被揍的奄奄一息的样子
我冲她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