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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对着化妆间里那面斑驳的镜子,将最后一抹亮片眼影涂在眼皮上。镜中的女人有着夸张的烟熏妆,耳垂上挂着几乎垂到肩膀的银色流苏耳环,左臂上缠绕着一条艳丽的玫瑰纹身——从手腕一直蔓延到手肘。

    林小诺,五分钟后上台!门外传来经理的喊声。

    知道了。我抿了抿嘴唇,让口红更加均匀。镜中的女人对我露出一个张扬的笑容,那笑容像是戴了太久的面具,已经和皮肤长在了一起。

    酒吧的灯光永远这么昏暗又刺眼。我走上舞台,握住麦克风,音乐响起时,我变成了另一个人——那个在台上风情万种、撩动头发的酒吧歌手。台下的男人们举着酒杯,目光黏在我的热裤和吊带上,我早已习惯这种注视。

    但我的眼睛只寻找一个人。

    第三排靠右的位置,他果然在那里。陆远,那个三个月前第一次来就点了一整瓶轩尼诗送给我的男人。他今天穿着深灰色衬衫,袖口随意地挽到手肘,露出结实的小臂。在酒吧浑浊的灯光下,他依然像是一道干净的光。

    表演结束后,我故意慢悠悠地收拾东西。果然,不一会儿就有服务生送来一支红玫瑰。

    陆先生说等您下班。服务生暧昧地眨眨眼。

    我的心跳加快了,但表面上只是无所谓地耸耸肩:告诉他我二十分钟后出来。

    实际上我在化妆间里花了十五分钟补妆、喷香水,把本来就短的裙子又往上提了一寸。我知道陆远喜欢什么——张扬的、性感的、大胆的女孩。为了他,我已经变成了这种女孩。

    今天唱得不错。见到我出来,陆远递上一支烟,我自然地接过,让他为我点燃。他的打火机是那种复古的铜质款式,火光映照下,他的侧脸线条分明得像雕塑。

    还行吧,嗓子有点哑。我故意靠近他走路,让手臂时不时碰到他的。

    陆远带我去了一家日料店,价格贵得让我咋舌。他熟练地点了清酒和刺身拼盘,然后目光落在我的耳环上。

    新耳环很适合你。他伸手碰了碰那串银色流苏,我就喜欢女孩子戴耳环,特别是打很多耳洞的那种。

    我的耳垂隐隐作痛。记得他第一次说喜欢女孩打耳洞时,我第二天就去打了七个,疼得整晚睡不着。但现在他喜欢,这就够了。

    下周我朋友有个派对,一起来吧。陆远给我倒了杯清酒,语气随意得像在讨论天气。

    好啊。我装作漫不经心地答应,心里却已经开始盘算要穿什么衣服才能让他在朋友面前有面子。

    吃完饭,陆远开车送我回家。我的公寓在一栋老旧但还算干净的居民楼里。车停在楼下时,他倾身过来,我闭上眼睛等待那个吻——但他只是轻轻碰了碰我的脸颊。

    ,小诺。他的声音里带着笑意,却没有更多动作。

    我有些失望地下车,刚走进楼道,就撞见了住在隔壁的程阳。他手里抱着一堆木料,看到我时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这个邻居总是这样,安静得像个影子,穿着永远不变的牛仔裤和白T恤,与我的世界格格不入。

    晚上好。我随口说道,高跟鞋在楼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程阳默默侧身让我先过,目光在我夸张的耳环和手臂纹身上停留了一秒,然后迅速移开。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又一个不正经的夜店女孩。

    回到公寓,我对着浴室镜子卸妆,露出下面那张素净的脸。有时我会忘记自己原本的样子,就像忘记了自己曾经喜欢穿宽松T恤和运动鞋的日子。

    手机亮起,是陆远的消息:忘了说,你穿那条红裙子很好看。

    我抱着手机倒在床上,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为了这句话,明天我会再穿上那条裙子,哪怕它紧得让我呼吸不畅。

    因为这就是陆远喜欢的女孩模样。而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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