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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偏执》(4)
常见面,我提醒爸妈不要在苗宇的父母前提起我的任何事。

    从小到大,爸妈觉得我是个「不正常」的孩子,带过我去看心理医生,临床诊断的结果都说我没有任何jg神病,他们仍不放心,因为他们觉得我记录一切事的行为,就是一种病态。然而,这无损他们对我的宠ai,也使他们对我格外小心,基本上满足我的一切要求。

    我要求他们不要在苗宇的父母或他面前提起我的任何消息。他们问为什麽,我不答,只将我为苗宇做的「芳名册」给他们看。他们从没料到他是一个如此的男人,以为我一直与他来往。

    「阿宇不是你的男友吗」

    「曾经是。我们交往了四个月。」

    「但你半个月前还在他家过夜。」

    「那时我还不知道他讨厌我。而且他最近的nv友叫做doris,嗯……」我翻到最後一页,拿出一张宝丽莱:「这就是我为doris画的肖像画,她是一个有点高傲的nv子。」

    不知道为什麽,爸妈听完之後,脸se黑沉沉的,再也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苗宇的事。

    我重开一个帐户,封锁苗宇的来电与短讯——尽管我知道他不会联络我。系里一个相熟的师兄,在长洲租了一个舖位,售卖他自制的装饰品、t恤、布袋,我自荐当他的助手。然後,我在一个月内辞掉本来那份普通的文员工作,跟他到长洲工作、居住。

    我师兄通称「阿悦」,长着一张好看的孩子脸,b我大两年,但很多人以为他是我师弟。他个x明快,行为举止显出艺术家的优雅,跟这麽普通的我完全不一样。他说,他让我做他助手有两个原因:其一,我x情冷静而古怪——而我不认同他的评价;其二,我有一双美丽的手。我从来没有刻意保养过自己的手,有时沾了颜料也懒得洗,但我的手的确漂亮:颜se莹白,掌心透着浅淡的neng粉红,0起来柔若无骨,但曲节分明,十指细长如青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

    阿悦一有空就抓我的手把玩,把脸偎上去,轻r0u我每一根手指,赞叹着:「这麽美妙的手感,我第一次遇到。再者,能够忍受我这种怪癖的nv人很少,要不是我知道你也有一门记录的怪癖,才不会让你知道我迷恋於nv人的手。」

    「恋手……是很古怪的事吗」

    「凡是恋物,世人都觉得不正常,才冠之以一个癖字。」

    「是吗」我的惯用手是左手,但右手也能活动自如,这刻就用右手画画,把左手交给他玩:「可是我没有恋物,爸妈跟阿宇都觉得我不正常。」

    「嗯……应该说,只要太过执着於一件事,就会被人看作不正常。」

    「你会觉得我不正常吗」

    阿悦反问我:「那你觉得我不正常吗」

    我摇头:「每个人都会有他的喜好,你喜欢手、我喜欢记录,这又不g犯任何人。」

    在长洲住了几个月後,阿悦开始成为我的记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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