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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花瓶砸在陈志强后脑勺上,男人身体僵直像被砍倒的树一样向前栽倒,林雨晴听到了庞然大物倒塌声响。

    她手还保持着举起的姿势,指关节因为用力过度而发白。

    花瓶的碎片散落一地,有几片扎进了她光着的脚丫,感觉不到疼痛。

    陈志强面朝下趴在地板上,后脑勺的伤口汩汩往外冒血,很快就形成了一小片血泊。

    我杀人了。她的双腿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胃部痉挛,一股酸水涌上喉咙。她踉跄着退到墙边,后背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瘫软在地。

    警笛声由远及近,林雨晴这才意识到,是邻居听到动静报了警。

    她看着自己沾满血迹的睡衣,突然想起三个月前那次报警。

    当日陈志强打断了她两根肋骨,警察来了却说家务事不好插手,只是口头警告了几句就离开了。

    那天晚上,她躺在急诊室里,陈志强在警察走后把她拖回家,用皮带抽得她三天没能下床。

    而这次不一样了,林雨晴看着地上不再动弹的丈夫,冷声道,这次终于死的是他。

    第二章

    拘留所灯光眼,林雨晴缩在硬板床的角落,数着墙上的裂缝,她被捕已经三天了,没人告诉她陈志强到底死了没有。

    她希望他死了,又害怕他真的死了。这种矛盾像一把钝刀,慢慢锯着她的神经。

    0487,律师见你。女警冰冷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会见室里,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女人正在翻阅案卷。她抬头看见林雨晴,推了推眼镜:我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姓张。

    林雨晴沉默地坐下,她的右眼还肿着,是前天晚上陈志强用遥控器砸的。

    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张律师的声音平静得不带任何感情,陈志强死于颅脑损伤,系你持花瓶击打所致。检察院将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起诉你。

    林雨晴的指尖开始发抖:他要杀我,他每次都说要杀了我,我是自慰。何谈故意杀人

    你有证据吗张律师打断她,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证人证言

    林雨晴想起手机里那些被陈志强发现后强行删除的录音和照片,想起每次想报警时他的威胁:你敢报警,我就杀你全家。她摇了摇头。

    没有证据,所以正当防卫很难成立。当你的确是故意杀人,张律师合上文件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考虑到你有自首情节,检察院建议量刑十一年。

    十一年,林雨晴在心里重复这个数字。她今年二十九岁,出狱时就四十了。最好的年华将在铁窗后流逝,而这一切,只因为她不想再被殴打。

    第三章

    庭审那天,林雨晴穿了一件不合身的蓝色囚服。旁听席上坐着几个记者和陈志强的亲戚,后者用仇恨的目光盯着她。她寻找着自己的父母,但他们没有来。自从嫁给陈志强后,她就很少和家里联系了,陈志强不允许。

    检察官的陈述像一把锋利的刀:被告人在被害人醉酒熟睡时实施攻击,明显具有伤害故意杀人...

    不是的!林雨晴突然站起来,声音嘶哑,是我受不了,家暴要逃跑!他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拖回来!

    法官敲了敲法槌:被告人控制情绪。

    张律师出示了林雨晴过去五年三次急诊记录,但因为没有报警记录,法官认为无法证明与被害人的关联性。当提到陈志强曾威胁杀她全家时,检察官反问:有录音证据吗

    没有

    林雨晴看着法庭墙上高悬的国徽,感到一阵眩晕。

    在这个庄严的地方,她的痛苦和恐惧似乎都变成了无关紧要的噪音。法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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