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九龙山下的拥军亭
,那么那只鸟,必死无疑。
一行白鹭上青天。
抬手拉弓射两只。
他没让陆永华失望,一颗弹珠就爆了两只鸟的头颅。
快、稳、准,这三个字,此刻,在这个叫陆显威的痞帅少年身上完美演绎。
白鹭坠落在地上后,陆显威小跑着去捡。
这一跑,可把他累的够呛。
在技校的生活,吃了睡、睡了吃,做做小生意,压根没运动过。
现在的他虚的要命,所以,跑起来累的气喘吁吁。
他拎着鸟,走回来。
陆永华打趣道:“怎么,上中专被小姑娘给霍霍了?跑两步就虚成这样。”
“是当老板,当上头了。”陆显威痞帅的脸,露出迷人的笑。
他把鸟递给二哥。
对于宰杀烧烤动物,二哥陆永华可是有独到的经验。
鱼鳞就不用去,放碳上慢慢烘烤至鱼鳞焦黑,去掉焦黑的鱼鳞,鱼肉外酥里嫩。
大鸟开膛破肚,连毛带皮一起扒掉,串在木棍上,慢慢翻转,烤至滋滋冒油。
他们围坐在火堆边。
鱼、鸟肉,都烤熟了。
陆永华啃着鸟腿说:“家里今天开会的内容,你知道吧。”
“知道,不就是商量让我们去当兵的事嘛!”
“你什么想法呢?”陆永华问。
“去。”陆显威认真的回答:“不就是去当兵嘛,为什么不去,人生就是用来好好体验的,什么都要尝试一下。”
“我也就去两年,体验体验部队生活,最主要的是,去感受一下保家卫国是个什么感觉。”
他的人生哲理就是,什么都要体验一下,还没出社会,就在学校当个小老板了。
用自己的方式,赚了人生中,第一辆心爱的摩托车。
他可是有规划的人。
等未来,当兵归来后,他打算换一辆更好的车去环游世界。
然后,做一道自由的风。
人生短暂,不就是用来体验的。
不留遗憾的去体验,这…才叫人生。
“那你呢。”
“我,死都不去。”
听到这个回答,陆显威并没有太多意外,反而在意料之内。
就二哥这脾气,去了部队,不和班长打起来才鬼了。
再说,部队那些条条框框的规矩,他这样的人,可受不了一点。
两人吃饱后,打算去学校逛逛。
学校离河边也不远,走个五十米就能到,所以他们不打算骑车。
在学校后面,有块地,有座坟,有棵树。
地是他们陆家的地,坟是他们爷爷的坟,树是棵大柳树。
学校门口正对着公路,后面对着河,所以两兄弟要去学校就得经过坟墓。
风水先生说,坟墓选在这里,日后子孙会越来越旺。
连带学校也会越来越好。
陆家子孙旺不旺不知道,学校倒是从小平房盖成了教学楼。
自从上了中专后,陆显威也没回母校看看,所以他打算去当兵前,过来看看。
走一走,玩一玩,回忆童年。
可当两人走近,就发现坟头不对劲。
坟头土,居然是新土,好像被人刨过一样。
兄弟二人急忙上前查看。
当判明情况后,两人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坟…的确被刨了。
在翻新的土里,还散发出一阵腐臭味。
一只腐烂的狗头,因雨水冲刷,从土里露了出来。
按照壮族传统的说法,这是被歹毒的人下了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