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料不肥
	
	
	
		  四百斤的分量在三个壮劳力手里,根本算不上什么。
    尤其是李天明,如今这具年轻的身体可以称得上是力大无穷。
    每年村里秋收,成捆的水稻往垄上运的时候,李天明能驮起来一座小山。
    把野猪拉上来是没有结束,请!
    她们已经好久都没吃上肉了。
    之前李天明的婚宴没办成,李学军做主把准备的猪肉给几家分了。
    可猪肉刚带回家,就被石淑玲拿着去和村里人换了粮食。
    昨天听小五说吃了炖肉,可把她们给馋坏了。
    烧水,褪毛……
    野猪身上这一层毛硬得像铠甲似的,几个人一起上手,忙活到天都快亮了,这才收拾干净。
    唯一可惜的就是,死的时候没及时放血,肉肯定会有股子味儿。
    可是这年头,谁也没那么多穷讲究,能吃上一口荤的,就已经很了不得了。
    李天明持刀,捡着最好的部位,卸下来三十多斤。
    “三叔,要我说也别分了,等晚上,咱们几家一块吃了。”
    就算是分给四叔李学农,到时候,大半也肯定会被四婶方艳梅送回娘家去。
    方艳梅这人别的都挺好,心直口快,还是个热心肠,往常也没少照顾李天明兄妹几个,可就是……
    后来有个词,就是专门给方艳梅预备的。
    扶弟魔!
    娘家有个不成材的弟弟,家里但凡有点儿好的,都被方艳梅给送了回去,把亲弟弟养得膘肥体壮,自家的孩子反倒是面黄肌瘦的。
    “行,听你的!
    可就是……”
    李学工面露难色。
    “叫上,但只叫我爸一个,乔凤云和她那俩闺女,想都别想!”
    就算有再多的错,李学成也是李天明的亲爹,面子上还得过得去才行。
    真要是几家人一起吃肉,亲爹反倒是一点儿光都沾不上,传出去名声不好听。
    可乔凤云,李天明用不着给谁做脸。
    村里人谁不知道乔凤云是个什么货色,也清楚这些年对待他们兄妹啥样。
    李天明心眼儿不大,也没有宽大为怀的圣母心。
    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心里都记着呢。
    “这就成,这就成!”
    看着卸下来的那一大块肉,屋里所有人的眼睛都挪不开了。
    这年头,想要吃口肉,那是真不容易啊!
    “三叔,三婶,等会儿还得上工,我先回去了!”
    “口袋!”
    石淑玲提醒了一句。
    “搁这儿吧,晚上连兔子一起炖了。”
    说着,从口袋里掏了两把杏子,揣口袋里。
    “剩下的给小莲她们留着吃!”
    李学工和石淑玲夫妻两个下意识的送到了门口,看着李天明走远了。
    “天明这孩子,就是仁义!”
    “这还用你说,村里这么多年轻人,就数天明了。”
    李学工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感慨。
    “老杜家,以后有他们后悔的!
    家里的,天明的婚事,你多上点儿心,得给咱天明寻个顶好的姑娘。”
    “不用你唠叨,我心里记着呢!”
    李天明并没回家,刚刚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这会儿又朝着山上去了。
    上辈子,村里混得最好的就是老马家的马立志,最开始,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的财,好像突然就富了,第一个在村里盖起了前后八间砖瓦房。
    后来听人传,马立志是在山上挖到了一罐金子,只是这个传闻始终没得到证实。
    但是,2000年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