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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最后在杨之玉某天经过操场时,他当着好兄弟的面大声喊:“喂,我的白雪公主!”

    这下好了,好哥们儿都知道了,面面相觑。

    杨之玉仿佛被他带回中学时的篮球场,那场景重现,她微微张嘴,却笑不出来。

    逛街的时候,何诺舟很配合,不仅配合,还很积极。就像他自己说的,他比较会买衣服。而且出手大方,不在乎钱。自由出入

    Gucci、Givenchy、BV……他的衣品也是偏潮流的,不像荣善衡始终以舒适为主,从不讲究是否样式新颖。

    潮流这个东西,在杨之玉眼里,总是几番轮回,不过轮回不是返回,不是倒退。比如,今年流行灯芯绒夹克,你把二十年前的灯芯绒夹克找出来,它依旧不能被奉为时尚单品,衣服是带着时代印记的,过时了就是过时了。

    可悲的是,人也是。

    所以,杨之玉淘汰衣服的时候毫不手软,该扔就扔,反正以后也不会穿,扔东西多解压!

    最难的是搭配。潮流的衣服要穿出衣品来,是需要高级的搭配技巧的。配色要准,款式要新,不能太刻意,更不能太随意,否则就会感觉乱。

    杨之玉眼见何诺舟挑了件很素的白

    T,又在这个基础上套了件薄款橄榄绿套头卫衣,卫衣的纹理是坑条纹,很有质感,领口露着一条白

    T

    的边,T

    恤很长,又从卫衣底边冒出一小节。他下身搭了件深棕色及膝短裤,脚踩结构复杂的老爹鞋,白袜子盖住脚踝,也压住密实的腿毛。整个人看上去又潮又干净。今年大火的叠穿被他玩转了。

    杨之玉顺手在饰品区抓了副金属框镜架,给他戴了上去,赞美似的:“嗯,人夫感。”

    何诺舟美滋滋,问:“喜欢吗?”

    “还行。镜框很适合你脸型。”

    “我是说你喜欢人夫吗?”

    “我喜欢人夫干嘛?我喜欢我夫!”

    “你喜欢我呀?”

    “滚蛋!”

    逛到香水时,杨之玉想起她一直想买的“慵懒周末”,正

    銥誮

    好店里有货,就带上一瓶。她喜欢这种绵而不腻的香气,用她自己的话说,喜欢清香型,不喜欢酱香型。

    扭头看看“人夫”,他也在挑着香水,可能察觉有人看,他转过头来对她一笑。他好爱笑啊,笑到杨之玉能数清他有几颗牙了。

    忽然又觉得他不太像“人夫”,还差条围裙。

    想着想着,觉得这个形象好似一个人——荣善衡!

    她光顾着吃饭聊天买衣服,竟然把他忘了!这个点,他应该买完菜回家了吧?

    赶紧发信息问,荣善衡回了她张图片,一杯咖啡,一台笔电,几本书。

    配文是:“刚准备搬砖。”

    杨之玉笑,问你怎么不睡午觉?

    他说睡不着。

    何诺舟凑过来问,和谁聊呢,笑那么开心?

    杨之玉捂住手机屏幕,说你别看。

    抬眼看见爱马仕的专柜就在眼前,于是,那个想要报复的念头再次在脑海闪现。

    他不是想证明什么吗,那就让他试一试。

    杨之玉拉他进店,和柜姐说看包。

    柜姐面无表情,打量完她,又打量何诺舟。然后问看什么包,杨之玉说看大象灰菜篮子和米棕拼

    herbag,柜姐果断回一个“没货”!杨之玉说

    Lindy26

    呢?柜姐说没货!

    其实,她猜到会是这样,就在柜姐快要失去耐心,百无聊赖之际,杨之玉脱口问那深色系的

    Kelly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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