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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跑,院中一只小黄狗跟着汪汪直吠,也不知道是在为她助威还是跟她争嗓门。

    “……”

    墨熄一向不太受得了女人,梦泽那种沉和的还好,红芍这样的姑娘简直能排进他的人生十大噩梦中去。

    但瞧起来,李清浅却觉得她很好,言语间并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意思。

    再往下看,墨熄大致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原来,这个红芍是李清浅游历扶义时捡来的一个逃荒的小姑娘。认识她的时候,他十八岁,她十五岁。一起走南闯北三年半,如今已是亲昵不可分的一双人。

    只是李清浅和红芍都毫无谈爱的经历,李清浅自是不用说了,红芍看起来虽然吵嚷,其实也是个纯的不得了的姑娘,告白藏在心底从不敢出口。所以虽然他们之间的感情,旁人都看得出来,但这俩人却都傻傻地,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破。

    最绝的是有一次红芍喝多了点酒,趴在桌上抬起眼,呆愣愣地望着烛光下看书的李清浅,看着李清浅搁在书卷边的手,忽然就忍不住,悄悄凑过去一点,再凑过去一点,忽地心血上涌,鼓足勇气握住。

    李清浅吃了一惊,一时说不出话来,睁大眼睛看着她。但见红芍面颊酡红,嘿嘿傻笑着,望着他的眼睛里满是星辰灿烂。

    “大哥……”

    照理说郎情妾意,好容易两人中有一个鼓足勇气捅破了窗户纸,那应当就能互通心意了。

    可红芍望着李清浅那张清俊儒雅的脸,忽然就怯了。

    她想,她真的配的上他吗?

    早在三年前,当他走到冻饿交迫的自己面前,向一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的小女孩伸出手时,他就成了她的哥哥她的天神她的情郎。

    在她眼里,李大哥什么都好,长得好,心肠好,法术好,声音也好听。

    除了没钱,处处都是天下第一。

    再低头看看自己,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又蠢又笨,吃得还多,一顿饭能吃她李大哥的两倍,嗓门又大,像个铛铛乱敲的锣鼓。

    这只小锣鼓越想越悲凉,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居然就在这紧要关头又瘪了下去。

    勇气没了,手却还牵着。

    那总该找个合适的借口吧?总不能说抱歉大哥,我以为你的手是茶杯,拿错了。

    于是红芍真的编了个烂到家的借口,就连墨熄都无法骗过的借口——她笑吟吟地说:“你跟我玩比手劲嘛!”

    李清浅:“……”

    “玩嘛玩嘛!我们来比比谁的力气大!”

    李清浅大概也觉得自己会错了意,耳根微微有些红,他把手从她掌心中抽出来,垂下睫帘,随即无奈道:“昨天不是才刚比过谁聪明?”

    “对呀,所以今天比力气大嘛。”

    李清浅勉强笑了笑:“这又是你忽然想到的什么奇怪念头?每天都比?那明天又想比什么?”

    “明天比比谁英俊!”红芍说着,忽然跳起来抢过李清浅书边搁着的笔,在自己唇上添了两笔胡子,“大哥你看,就像这样!”

    李清浅看着她明眸顾盼,装模作样捻着胡须的机灵样子,不禁又是好笑,又是心温。

    他也是欢喜她的,只是就像她嫌自己又蠢又笨吃得多,李清浅则嫌自己又闷又呆赚的少,所以他心里总觉得,像红芍这般灵巧又好看的姑娘,是不该一直跟着自己吃苦的。

    其实当初红芍非得黏在他身后跟着他的时候,他就颇为无奈地跟她说过:“姑娘,我救你只是因为我刚巧见着你倒在路边,病得很重。并不是想要你报答什么……”

    红芍嗓门大得像锣鼓,个头却娇小,李清浅一走快,她就得踩着小破鞋跌跌撞撞地追着跑,边跑边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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