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就像刘默的身体被娄征抱在其中,他们互相遮挡,互相嵌入,以这种令人钦羡的姿势向我炫耀死亡。也许情况会更坏,刘默的头部着地,当场死亡,但娄征没有死,甚至毫发无损,如果是这样,如果还来得及,我也应该跳下去弄一个头部着地,并且要死皮赖脸的压住刘默。我要用我的尸体阻挡娄征抱起刘默,如果他在运动会上已经抱过一次,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已经抱过一次,我决不能让他在这个阴冷潮湿的清晨抱第二次,在我的眼皮底下(就算我已经死了)抱第二次,我要死命的缠住刘默,若干小时后,我们就会变成一坨黏在一起的僵硬东西,除非将我的手砍掉,不然还要装进一个棺材火化。我不能忍受娄征占有刘默,尤其是当刘默停止呼吸,当他的意识留在了他的脑海里,当他的呼吸留在了肺叶里,当他的爱情留在了嘴唇里,如果这时候娄征占有刘默,他就占有了全部的刘默。
6.
红水小区在城西,再往西就是江。这一带湿地很多,马路两旁全是大片大片的水杉林,树下遍生紫堇,十多年前,我误以为那是薰衣草,误认了好些年,后来才知道只是远观像,细看两种植物大相径庭,而且薰衣草喜旱,在低洼地里屁也长不起来。四五月间,它们开了花,铺天盖地却又稀稀疏疏的淡紫色,实在教我无法不瞎想到书里的普罗旺斯。有一回A大校车半路抛锚,我同我爸爸中途下车,大概走了两三里路回家,他那天心情不错(估摸上课时灵感迸发,讲了几个指桑骂槐的政治笑话,引得学生大为崇拜),他也不反对薰衣草的说法,还以惯有的自信演绎了一通,成文就是一篇头头是道的《我国江南薰衣草习性较普罗旺斯更温润》,字里行间充满漂亮的胡诌,搞的全是苏东坡《石钟山记》里那一通文人式伪科学(这种文人我国真多)。那时我已经长到了将近成年的岁数,对我爸爸的论调不再俯首称臣,但也不太敢跟他抬杠(那时他还精力蓬勃,操笤帚打人可够我受的),总觉得自己哪一天鼓足勇气,就要拍案而起和他辩论,势必让他阵败如山倒。后来我才醒悟,在我的体内,遗传了他的自以为是和不严谨,说话脑子漏风,逻辑严明不起来,写写还行,但绝非实战型的辩论人才(在刘默的事情上,我就总是骂不赢娄征)。在我们经过绵延无边的“薰衣草”汪洋时,有新婚男女在其间拍照,这在当时还算前卫,新娘一手撩起白婚纱,身子向后仰倒,那姿态十分迤逦,我不由浮想联翩:刘默穿着那件常常被我拿来臆想的白色连衣裙,摆出同样的姿势。这条路上,到了这样颜色鲜明的时节,总有很多附近A城艺术学院的学生前来写生,他们画出的图千篇一律,全能统一命名为《暮春的水杉和薰衣草》。娄征初中时也学过一阵美术,我总记得,周末他妈背着一个木画板,拎着一只装着颜料画笔的帆布袋,一只装点心的塑料袋,像一个要去野餐的贵妇,把他从篮球场上叫走,他每次都不情不愿,屡屡回头朝我们看,比出痛苦万状的神色,他们坐上一辆出租车,不知道驶向哪里。也许早在那时,娄就来过此地,在烈日下,也画过一幅刚上了一半色的《暮春的水杉和薰衣草》。我自己完全不懂美术,但是刘默如果站在“薰衣草”地里,给我半天的光阴,我一定忍不住要拿起画笔。最上方是青灰的天空,正值黄昏,往下又有一点褐黄,露出一点天光;水杉林总是朦朦胧胧的青色,我处理不出这朦胧,干脆撒一把白色上去,混在青色里抹一通;最下方的“薰衣草”铁定被我画成一片紧密坚实的紫色地板,刘默呢,在整个篇幅中,他太小了,我不得不只用一个黑色的小圆圈勾画他的头(手不停抖,线条凹凸不平),再在里头涂一层纯白,自然,我处理技巧僵硬,其他人一看,这脑袋黑白过渡唐突,活脱一个冥纸扎的人,他们恐怕无法明白我想要强调他黑发白肤令人心醉的初衷。而刘默身上的那条白色连衣裙,我继续瞎上白颜料,终于弄成两个顶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