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何苏叶一个个捶过去,看见邱天顿了一下,笑着问:“回来了,美国好玩吗?”
邱天是何苏叶本科时候的室友,也是最好的朋友,跟何苏叶性子相反,他活泼好动,一张嘴经常是颠倒黑白,迷得女孩子团团转。光看外表,没人能把这个油嘴滑舌的家伙跟beylor
college
of
medie的md联系起来。
他读研究生时从中西医结合转去了临床,然后被公派出国,读完博土学位才回来。
他和张宜凌,是当年两个被公派出国的人。
酒席上,大家疯闹成一团,尤其是邱天,正宗的美语不知道被丢哪去了,一口家乡话噼里啪啦地蹦出来,红的黄的,什么段子都能讲。
何苏叶喝不了酒,也是硬被灌了几杯,末了他去洗手间的时候,邱天喝高了搂着何苏叶肩膀问:“想不想知道张宜凌现在怎么样?”
说不想是假的,他点点头:“她现在怎么样?”
“不好。”邱天看上去很清醒,说话还掷地有声,“原来我们是公派,读两年就回国,她一心想留美国,结果学校这边不提供证明,beylor那又不承认医学本科学历,她只得转去读生物工程,毕竟不是自已专业,听说吃力得很。”
“哦?”何苏叶微微挑眉,“看来你也不是很清楚嘛。”
邱天捧水湿湿脸,深吸一口气:“那时候忙得都疯了,谁还顾得上管别人,再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和张宜凌的关系,互相看对方不爽。”
何苏叶叹气:“她的性子总归会害了她。”
邱天呆呆地看着镜子里的何苏叶,半晌才决定继续说下去:“我知道,如果你还喜欢张宜凌,就不会不知道她的近况,也不会这么迟才问我。我早知道,你们不会有结果,只是那时候,我劝你,你总是不听。”
喉咙像是被什么卡住了一般,有些撩火,他背对着邱天,真心地说了声:“谢谢!”
邱天过来掐他,笑嘻嘻:“谢啥的,真要感谢我就尽快找个老婆给我瞧瞧,让你家孩子管我叫干爹。”
出了酒店,天气一下子变得阴沉,似乎要下雪的样子,路上行人匆匆,他竖直了衣领,借着冷风祛祛酒气。
今天微微喝上了头,想起回去要改试卷,晚上沈惜凡还要来把资料送来,他拐进超市,买了一点绿豆、黑豆、红豆,准备晚上煮粥。
熬粥是一门学问,分为煮和焖,先用旺火煮至滚开,再改用小火将粥汤慢慢收至稠浓。粥不可离火,用小火煨至烂熟,然后焖上约两小时即成。煮豆粥时,放米之前待豆子开锅应兑入几次凉水,豆子“激”几次容易开花,之后再放米。
熬粥,就如生活,慢慢地深入、体会,才显得出真谛。
天已经大黑,他抬头往窗外看,发现大片大片的雪花飘落下来,他抑制不住欣喜,把窗户打开一探究竟,冷风夹着雪花蹿进来,遇到腾腾的水汽,倏地一下就消失了。
他想,沈惜凡带伞了没,别脑袋上顶着一堆雪可怜兮兮地喊:“何苏叶,下雪了。”
可是他的预感总是那么准,他刚关掉火,门铃就响了,然后就是沈惜凡探着头笑嘻嘻地望着他,全身上下落的都是雪,乌黑的眼睛闪着兴奋:“何苏叶,下雪了哎。”
把她让进客厅,还没换鞋子,她便翻出一大沓资料,用塑料纸包得好好的,小心地检查一番递给他:“还好,没湿掉,你看,我都翻译好了,只差你的专业名词了。”
他又感动又好气,只好问她:“吃过饭了没,我煮了粥,要不要来一点?”
饭后,沈惜凡接了剩下的资料,眼睛一扫,一声不吭地去拎了大包过来,拿出一台丁点大的笔记本电脑,开始“噼里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