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得自己手上脚上的痛,柔声安慰张宜凌:“算了,我不翻了,你也别哭了,我保证,我发誓。”
然后,他们就伴着月光一起走回去。张宜凌睫毛上还挂着泪水,闪闪亮亮的。何苏叶觉得有些歉疚,但是他实在想不通她的动机,终于问出口:“你为什么不让我走?”
张宜凌稍稍收敛了情绪:“学校都有通告,你出去不是自寻死路?”
他叹气:“那正好没人跟你抢一等奖学金了。”
她冷哼一声,睥睨何苏叶:“不稀罕,平白让给我的,我才不稀罕呢!”
他只好讪讪地笑,半天憋出一句:“谢谢你。”
其实何苏叶那时候就知道她有多好强,自己想要的东西从不会假借人手,但是他实在迟钝,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孩子为自己担惊受怕,他居然没有深究原因。
他心思细腻,但是无奈,他在感情方面一向迟钝得让人咋舌,非得是坦率、直接地告白才能让他明白,暗送秋波一概无效。当时所有人都看出张宜凌对他的爱慕,他仍然不自知,以前他总是心无旁骛,一个人活得悠闲自在。
直到他妈妈的消息传来,他在黑夜里完全迷失方向,是张宜凌伸手把他拉了出来。
他总觉得自己亏欠她甚多,想过要用一辈子偿还,终是没有等到那一天,她已经跟他说“何苏叶,我们已经两清了”。从此,他的世界不再有她。
也许,他早就应该知道张宜凌不是自己那杯茶,对她更多的感情可能是亏欠、依赖、感激,但是真正的爱恋少之又少。
时间真的可以让人想通一些事情。
他走进食堂,刚排上队,琢磨着今天吃几两饭,手机就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他犹豫着接起来。那边的声音也是非常犹豫:“你是何苏叶吗?”
这熟悉的声音,这欠揍的语气,他一下子反应过来:“邱天?”
那边哈哈大笑:“是我,我回来了,请你们吃饭,吃烤鸭可好?”
他赶到酒店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五六个人了,全部是以前读研时的死党。他们看见何苏叶就开始起哄:“小何才露尖尖角,早有美女立上头!”
何苏叶一个个捶过去,看见邱天顿了一下,笑着问:“回来了?有什么心得体会跟我们讲讲?”
邱天是何苏叶的同学兼死党,跟何苏叶性子相反,他活泼好动,一张嘴经常能颠倒黑白,迷得女孩子团团转。光看外表,没人能把这个油嘴滑舌的家伙跟Beylor
College
of
Medie(贝勒医学院)的MD(医学博士)联系起来。
他读研究生的时候转去了临床,然后被公派出国,读了博士学位,今年才回来。他和张宜凌是当年被公派出国的两个人。
“我跟你说,这几年我每天都想回国,想疯了,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全方位的蒙圈,可能是我太久没见过世面了,奶茶好好喝,面包也好好吃,还出了那么多我听都没听过的网红美食,我那天下飞机,回到酒店,一看半夜十二点了居然还可以点这么多外卖,妈呀,这是天堂吗?是的,这就是天堂,我死也不出国了啊!”
酒席上,大家疯闹成一团,尤其是邱天,正宗的美语不知道被丢哪儿去了,一口家乡话噼里啪啦地蹦出来,红的黄的,什么段子都能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