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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约翰虽然名义上是《孟松报》的主编,其实同时也是《孟松报》的老板。

    这份报纸是由他自掏腰包开办的,他不惜自己往里面贴钱也要开办报纸的根本原因,其实是因为他的野心。

    他很想亲手捧出青史留名的大作家,让自己的报纸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都知名的报纸。

    为了这个目标他磋磨了十年,事业却一直没有什么起色,就在他都有点心灰意冷的时候,遇到了路易斯这个年轻的怪物。

    他今年已经40岁了,人生已经过了大半,这是他距离成功最近的一次,错过这次机会他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所以约翰力排众议,开始了自己的惊天豪赌。

    第二期《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销量是三千份,有一千份报纸没有卖出去。

    然后就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完结篇,他咬了咬呀,这次直接印刷了五千份报纸。

    编辑们都惊呼他是不是疯了,看着他的眼神仿佛在看着一个精神失常的精神病人。

    但是约翰坚信,《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完结篇刊登后,这三期报纸的销量一定会迎来暴涨。

    事实证明约翰赌对了。

    完结篇刊登后的一星期内,雪花一般的订购信飞向他们编辑社,读者们纷纷求购《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全三期。

    约翰还听说,在私下里,这三期报纸已经被炒到了三美元一张的高价,要知道《孟松报》一张报纸才卖5美分。

    约翰之前库存的报纸立刻销售一空,还有不少读者给他来信抱怨自己买不到报纸,直接在信封上塞钱要求报社给他们寄报纸。

    约翰就再次去拜访乐景了。

    他一进门就问乐景,“路易斯,新你写好了吗?”

    乐景从书房里拿出写好的前三章稿子交给了他。

    约翰顾不得找个地方坐下,就如饥似渴的开始路易斯的新作品。

    约翰从来不喜欢看爱情,但是他得说,路易斯的新写的特别有意思!他看的津津有味!

    而且他敢发誓,他之前从来没有在市面上看到这种类型的爱情!

    他很快就看完了三章存稿,然后急切的追问乐景:“后面怎么样了?艾米丽嫁出去了吗?”

    乐景点了点头,肯定回答:“当然。”

    约翰由衷露出一个欣慰笑意。

    超越时代一步是天才,超越时代十步则是疯子。

    这个时代的女性读者恐怕是无法接受艾米丽嫁给事业孤独一生的。

    乐景自然在后面为艾米丽安排了好姻缘,保证让读者心满意足。

    而且乐景觉得事业和婚姻并不冲突,好的爱情中的男女双方是两棵并肩而立的橡树,共同吸收养分共同成长,就像乐景的父母那样。

    看完这三章存稿后,约翰已经彻底下定了决心。

    毫无疑问,路易斯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天才。

    从《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到《无法结婚的女人们》,文风和题材跨越如此大,可是路易斯却如此轻松的驾驭住了不同题材,而且呈现出不同流俗的构思和天才般的剧情安排,让约翰这种对爱情不感兴趣的男人都看得津津有味,并且真的开始忧心女主角艾米丽的命运。

    可以想见这部新刊登后会多么受读者们欢迎。

    他这次真是挖到宝了!

    如果是路易斯的话,他已经蹉跎了十年的梦想说不定真的能实现!

    所以约翰立刻向乐景提出了《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出版一事。

    “出版?”乐景惊讶,“这么快?”

    “趁现在有热度,当然要趁热打铁啊。”约翰美滋滋地说:“你知道现在编辑室收到了多少读者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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