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拿起一看,居然又是林致远。
十八年不见,林致远和以前不一样了,居然这么爱打电话——碧荷想起以前,又想起了梅子刚刚的打趣,心里又是一惊。
她这两天回忆过去也太频繁了点。
“喂。”她接了起来,和颜悦色,又注意到了自己的语气。做老师十多年了,接过无数家长电话,她有的就是和颜悦色的耐心。
“碧荷。”
那边传来男人的声音,似乎格外的温柔。十八年过去,他也不一样了,以前他都只会直愣愣的喊她“梁碧荷”;碧荷拿着电话,那边只是说,“其实是这样的。过几天我就要回美国了,我们也好多年没见,我是说今晚你有没有空,我们出来一起吃个饭——”
吃饭。
他要回美国。
是了,他去了美国很多年。
碧荷拿着电话,沉默。千言万语,不知道从何说起。他已经去了美国——这十八年就是美国人了,怪不得没有回来。
她结婚了,不知道他如今又想做什么。
也不想知道他又想做什么。
“不吃了。”她笑,“我最近也在上课,挺忙的。以后有吃饭的机会。你要是急着回美国——”
是了,“回”美国。
“那孩子的事你就打电话给我说——”
多少要花费一些的。可是他这样的身份,不至于连这十来万都出不了,碧荷犹豫了一下,忍了这句话,只是又说了一次,“以后还有吃饭的机会的。”
办事嘛,不吃饭怎么行。
只怕到时候还得拉上陈子谦。校长和他认识。
0014
14..买不如租
梦蝶14.
梁碧荷又一次拒绝了他。
十八年没见,她居然拿起了乔来。一个老女人罢了,34岁的年纪,都进不了他的清单了。
虽然眼睛还是那么圆,脸上的婴儿肥已经褪了,但是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温温柔柔的,听得他都in了。皮肤还是那么好,就是不知道摸起来怎么样——男人挂了电话,动了动手指,又皱了皱眉。
这两三天的连接拒绝犹如冷水泼下,让他也冷静了几分,聪明绝伦的智商又占领了高地。再回顾下自己这两天的举动,犹如犯了什么脑疯,简直就是梁碧荷给他下了蛊。
是了,肯定是。一切从古诗提到她开始。
是因为当年他太年幼。试手之作嘛,心境不圆满,对她还有亏欠。
有亏欠,那太好办了,拿钱补上就是。他已经不是十八年前的他了。本来还想着和她叙叙旧——给她一点钱。可是她拿乔,不吃饭就不吃。他也很忙,想要见他的人能从纽约排到华盛顿。梁碧荷故步自封封闭自守,天天待在讲台那一亩三分地上,早已经看不见现在的他。
何况还结婚了。
他皱眉,又想起了昨晚桌上的戒指。茶杯热气腾腾,她的无名指上戴着一个拿着放大镜都找不到的碎钻戒指——碎到掉在地上,他都不会弯腰去捡的那种。
罢了。
什么狗男人。
手臂又无故的发起抖来,男人抬起手皱眉看看,又甩了甩手。现在他突然有点想杀人——这当然也是老毛病了,他恃才放旷天资绝艳,有点小毛病很正常。混华尔街的,谁又是信男善女?手上不带点血腥?
信男善女也进不了这道门。
不吃饭,那就不吃。
接下来的两天碧荷依旧一天三节课的学习排着;某个繁忙的男人已然坐着父亲的私人飞机飞往京城。就如同当初他悄悄的走了,这个男人悄悄的回来了,打了几个电话,又再次消失在了她的生活中,只是这回她的生活不会再有任何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