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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可是,谢欺花会好心收留我们吗?”

    李尽蓝正要开口,谈话被打断。

    民警从审讯室出来,对李尽蓝说了个地址:“我们查到你姐姐的住所。”

    李尽蓝颔首,民警又提出开车送他们回去,李尽蓝却一口回绝。见两孩子始终不放下警惕,他只好说:“已经为你们办理了取保候审,拘留是不用的,但后续如何,还是要等通知。”

    出了警局大院,李平玺才问:“为什么不让警察叔叔送我们啊?”

    李尽蓝答非所问:“我刚才撒谎了,说谢欺花是我们的监护人。”

    李平玺不懂这些,当然不懂,一个十岁的孩子又懂什么。李尽蓝尽可能简单地解释:“但她其实不是我们的监护人。只有满十八岁,并且有负担能力的亲属,才必须承担这个义务。”

    “你的意思是,谢欺花肯定会说她没有负担能力,管不了我们?”李平玺想了想,“或许我们可以不依靠她,我可以出去打工,可以弹琴……”

    太天真了。李尽蓝只有在这种危难关头,才发现弟弟有不同于他的愚蠢。

    “你见过哪个机构收童工?我们一年龄不够,二学历不够,能去哪儿讨生活?难道再被遣回北京当孤儿吗?”

    “还是你觉得人家会花钱让一个十岁的小孩弹琴?你只能去打黑工,你能确保自己不被骗吗?一路走过来,我们不都是靠骗别人才活下来的?再说那些无良老板会怎么对你?你知不知道每年多少童工被剥削、被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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