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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许若华觉得她收养的这个小团子,真的,好甜。让自己的心情一下就变好了,以前自己总是沉迷于工作,工作起来什么都不管不顾。如今,倒是给她原本压抑又一成不变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

    也不知道南志宏夫妇怎么狠的下心,也对,他们根本就不是人,是畜牲,这样想的话就合理了。

    “那我签了~这可是姐姐的粉丝梦寐以求的。以前我在衣服、明信片甚至餐巾纸上签过,签在手心里,你是头一份。”南佑疏脸颊发烫,她的兜里其实有一张白纸,只不过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就想这么干。

    许若华龙飞凤舞地签在了南佑疏的手心里,签名的时候,南佑疏忍着笑,手心好痒。女人的签名格外好看,很大气,毫不客气地占满了自己小小的手心。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相视一笑。

    南佑疏仔仔细细地保护着自己小小的左手,不让字迹糊掉,这支笔好像有神奇的魔力,连写个字都能在她的掌心灼烧,连带着也烧这她的心。

    真好——她遇见了,许若华。

    后来的许若华也庆幸——真好,她遇见了,南佑疏。

    电影已经演到最高潮了,南佑疏自从许若华的戏份出来后,就没再和姐姐闹腾了,安安静静地着电影,神情专注,让许若华很是受用。

    李雪的家庭因为世道不好,生意不好做,要离开长沙了,所以李雪也要转学。而此时,程冬和李雪解开了之前的误会,又互相被彼此的才华吸引,感情已经迅速升温,两情相悦。

    程冬得知李雪要离开后,终于不再犹豫,递交了一份早就写好的情诗:

    那天,你站在升旗台下,蓝色的袄裙,黑色的小平跟儿,微风带起阵阵花香。我已确定,你是我这一生只会遇见一次的惊喜。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灵魂伴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仅此而已。

    人物的情感也一瞬间因为这封情书达到了高潮,在李雪离开的前一夜,程冬和李雪在暴雨中青涩又冲动,最后轻轻一吻,一触即离。

    南佑疏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呼吸有点不顺畅,心情跌落了谷底,电影里还在说程冬着台词,她却什么都听不见了。许若华看到这一段的时候也下意识地看了南佑疏,果不其然,她很失落的样子。

    许若华觉得有些奇怪,但还是第一时间,下意识地对南佑疏解释到:“这是一种拍摄手法,借位”,怕南佑疏不懂,又补充:“只需要男女演员稍微挨着对方的脸,就大可以让观众感觉两人是在接吻。”

    南佑疏垂了垂的眼角,似乎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办法……也就是说,她的姐姐没有亲胡左……一直紧绷的状态忽地放松了。

    只是南佑疏对自己很失望,自己却老是太过于依赖她,还要让姐姐担心,自己刚刚凭什么不开心呢又以什么身份不开心呢明明自己只是被姐姐捡回家养着的孩子,以后一定要懂事一点。南佑疏还不知道刚刚突然而起的那股情绪名为——“占有欲”。

    这仿佛一个小插曲一样,很快就过去了。电影已经进入尾声,没想到因为国家战争四起,程冬和李雪一别就是十年。

    程冬没有继续读下去。时间到了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程冬参了军,一条腿却瘸了,心里却始终惦记着那位身穿蓝色袄裙的女生。

    再次搜寻到李雪的消息的时候,却听说她成了有名的舞厅歌姬。程冬痛不欲生,却不敢相信——他不能相信当初说出“身膏野革”的女子,却甘愿堕落。

    歌舞厅是什么地方是日军大佐和权贵走狗经常去的地方。程冬不愿信,独自瘸着一条腿上了绿皮火车,去了李雪的城市,上海。

    傍晚,灯红酒绿,莺莺燕燕的声音从当地从“百乐门”里传出。有人说,李雪就在里头唱歌,是招牌,他记挂了整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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