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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齐投了一个帮派。

    他们负责在外交易,当马仔。

    这几年沈齐一直都是戴着面罩做交易,没人认清过他的脸。

    他能眼睛都不眨的剁人手指,狭长的眼睛闪着的都是黑光,身上流的都是黑血。

    他早就烂心烂肺了。

    他十七岁这年,李顺死了,他死的很不光彩,给人放风的时候被人一枪毙命,死后被人扔到了穷人街,那里尸体都不是尸体,是食物。

    沈齐九死一生把李顺拉了回来,在人烟稀少的地方立了个木牌,上面没写名字。

    他点了三根香,磕了几个头,走了。

    他十八岁的时候开始抢自己的地盘,不要命的打法让这港城一众帮派私底下都叫他为“疯子”。

    走到哪,都有人走上前点烟。

    同样,也就是这一年,他遇到一个特殊的姑娘。

    ……

    那时候,沈齐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他平常单线联系他们,换着账号打钱。

    只知道他们过的还不错。

    沈齐过的很厌倦,他慢慢的自我放逐。

    不巧的是,小弟里出了名叛徒,暴露了他的行踪。

    在他落单的时候,围堵他。

    沈齐手腕中了一枪。

    他拼死命的用那只流血的断手拿枪,用一种以命抵命的打法。

    再回头,那些人都死了。

    沈齐跌进了一个巷口,失血过多的时候,他走马观花的想起了他这前半生。

    竟没有一段时间,他有过片刻的安稳。

    他大概就要死在这里了。

    不过,也好,太累了。

    那天的太阳有点刺眼。

    巷口里,路过一个抱着书的姑娘,那姑娘披着柔顺的头发,像只小猫似的踮着脚悄咪咪的往前走,想装作没看见他。

    沈齐看着那个背影,本来也想默不作声。

    但这姑娘过于小心了,走的太慢了。

    沈齐厌烦的睁开眼,扶着墙捂着伤口,轻飘飘的看了她一眼。

    他命令道:“你,过来。”

    小姑娘被吓的一抖,在他威逼利诱下,磨磨蹭蹭的带他回了家。

    沈齐也没见过这么蠢的人,居然把带着枪伤的男人带回家。但此刻,他看着这又蠢又呆的小傻子仔细放下书,拿着绷带给他包扎的时候,他又不作声了。

    “伤口包扎好了……”

    那姑娘小声的说话,言语里示意让他走。

    沈齐沉默了一下,听到自己说:“我饿了。”

    别说那懵了的小傻子,就连沈齐自己都愣了一瞬。

    他从不吃外面的食物。

    那小姑娘憋屈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就去厨房下面条。

    端上来。

    沈齐瞥了眼,清汤挂面。

    番外七

    黑帮大佬&世家小姐

    沈齐拿着筷子挑了挑面,没有要吃的意思。

    对面的小姑娘紧张细口的吃面,没有发出声音。

    也可能是受伤失血太多,沈齐眉眼冷淡的看着,有种自己可能也需要进食的错觉。

    他漫不经心的吃了两口。

    啧,太咸了。

    沈齐放下筷子,抿着唇没有说话。

    “你想要什么报酬?”

    小姑娘嫌头发长,煮面的时候顺道扎了个丸子头,面如桃花,皎皎光明。

    她摇了摇头,很诚实道:“我什么都不需要。”

    沈齐并不意外,这姑娘身上一身低奢,这房子在港城也是市中心地段,可见她并不是普通学生,可能只是一个人住。

    他从容不迫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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