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的杯子,他耳朵一红,不受控制的捂上自己的脸。
可真是……不得了……
“而且当初本来就是为了陪你才和学校签订合同。”
要不然当时有更高的院校找上余子,只是麦拉这个缺心眼喜欢这座城市的火锅,才留在了这里。
而且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麦拉祖上干什么的都有,甚至追溯的上个世纪,可能是某个劳改归来的大头头也说不定,后来开过地下城的夜店,卖过奢侈品,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商人,存了几百亿没地方花。
所以当麦拉出生以后,就为他败家子的人生铺好了路,看他长的人高马大的样子还高兴的不得了,这孩子一看就抗揍。
结果麦拉偏偏就特别争气,从小就喜欢陶冶情操,在别人讨论自家花了几十万办了多盛大的part,他就一个人在花园里画画。
长大后更是一路顺畅无比,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麦拉的妈妈都忍不住流下了两行感动的泪水,拉着余子细细的叮嘱,“这孩子哪都好,就是脑子不太正常,你多看着他,要是遇到有人欺负你们了,就把他推出去,他抗揍,别打坏脑子就行。”
而余子就刚好相反,他家世世代代一个比一个根正苗红,从文的有,医生,老师,从商的有,后来连从艺的都有。
于是家里从小就教导他,“家里不缺钱花,你只要随便往哥哥姐姐,叔叔伯伯,姑姑婶婶们身上学到一点两点的兴趣就可以了。”
可惜余子没听进后面那段话,只记住了前一句话,然后他的人生志向就变成了当一个游手好闲的富三代。
后来为了方便逃课之后老师也没理由骂他,他勉为其难的提升了学习的动力,成为了一个学习第一,偶尔很有好胜心,但其实是自己跟自己较劲,实际只想花光家里钱的富三代(败家子)。
而如今人生大事已经确定,他觉得他是时候回去继承财产了。
麦拉将好奇的目光看向陆桥,他被看的有些不自在,轻咳一声说:“暂且算一个富二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