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h3>第2章</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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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傍晚,蓉城。
夕阳渐渐下沉,橘红色的光晕撒满了整个天空。
汤圆走在回家的路上,望着周围熟悉的场景,仿佛觉得隔了一个世纪般长久。
她真的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能再穿回来!
是的,她曾经的生命就消失在这个夏天,戛然而止。
当手腕上的血流尽后,她原本以为闭上眼睛就会永远消失。
谁知却穿到了一个三岁小女孩的身上,而且是在一个不知名的古代。
那时候她的灵魂不稳,身体里小女孩原有的求生意识很强烈。
她无法再次做出伤害自己身体的事,刚开始就像一个看客一般活在小女孩的身体里。
那是一个战乱四起,名不聊生的饥荒时代。
原主的家人在逃荒路上,为了一袋红薯,将三岁的她卖给一个杂技团,至此开始了她一路流浪演艺的生活。
杂技团班主姓李,名老鬼,是西南地区杂技团一带中出了名的吝啬狠厉角。
可想而知,年幼的她经过多少毒打与拳头,才能活下去。
这个时候的她连饭都吃不饱,每天都是稀饭野菜汤。
每天最大的渴望就是饭里面能多点米粒,少挨一顿打,哪还有心思寻死。
待她慢慢长大灵魂稳定下来,手头有点积蓄,渴望自由的心愿越来越强烈了。
她想光明正大成为一个自由人出入在街道上。
想舒舒服服的睡到日上三竿,不用每天日出就起床训练。
她更想有自己的一个小窝,能更怡然自得的做饭看日出,而不是跟十几个少年挤在一个破屋里。
于是在她13岁那一年,她终于攒够了赎身的银两,鼓起很大的勇气向李班主提出要离开的事情。
谁都知道李老鬼爱财如命,舍弃一个年纪稍大不听使唤,还经常与他对着干的丫头,从而换到一些能再去买四五个小鬼头的银两,她笃定对方会同意。
果然,对方很大方和气的同意了,他笑眯眯表示让她再待一晚,好让师兄弟们晚上给她办个欢送会。
她还以为对方终于仁慈了一回。
谁知当天夜晚趁着她喝多了,他就带人闯进她的房间,诬告她偷了杂技团的钱。
甚至打断了她的腿,搪塞了一个不仁不义的名头将她卖给了红楼苑。
她从未有过那样绝望的时刻。
就算她曾经用现代知识给这个杂技团带过稍许改观以及利益,但也经常因为现代人的思想与对方发生冲突。
她果然是还太单纯也太过愚蠢,竟然会天真的认为一个睚眦必报的人能放过自己。
她不应该这么冲动,这是她自找的。
为了避免清白被毁,在被关进红楼苑柴房的第二天晚上,她就划破了自己的面庞。
随后她被毒打了一顿,被贬到厨房里做烧火丫头。
她不是小说女主的命,也没有盛世美颜,更不会圆滑世故,只能出此下策才能保住自己唯一的美好之地。
因着可怕的面容,病弱的身躯,干活有点不利索。
厨房的人看她不顺眼,经常不给她饭吃,导致她饥一顿饱一顿。
一个月下来,她瘦的只剩皮包骨头了。
但她从来不放弃,只要有口吃的就奋起干活,对人从来都是一副笑眯眯忍苦耐劳的样子。
慢慢的,大家都开始接纳她,她的生活才稍微好转一点。
连她自己都觉得意外,在现代那么自由的天空下,就因为不肯欺辱就绝望自尽了。
而在这痛苦难熬连吃饱都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