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青年:您是说认可欲求是获取贡献感的手段?
哲人:有什么不对吗?
青年:不不,这可与您之前的话互相矛盾呀!寻求他人认可是获得贡献感的手段吧?另一方面,先生又说“幸福就是贡献感”。如果是这样,那岂不是满足了认可欲求就等于是获得幸福了吗?哈哈哈,先生在这里又承认认可欲求的必要性了吧!
哲人:你忘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获得贡献感的手段一旦成了“被他人认可”,最终就不得不按照他人的愿望来过自己的人生。通过认可欲求获得的贡献感没有自由。但我们人类是在选择自由的同时也在追求幸福。
青年:您是说幸福得以自由为前提?
哲人:是的。作为制度的自由因国家、时代或文化而有所差异。但是,人际关系中的自由却具有普遍性。
青年:先生你是无论如何都不肯承认认可欲求吧?
哲人:如果能够真正拥有贡献感,那就不再需要他人的认可。因为即使不特意去寻求他人的认可,也可以体会到“我对他人有用”。也就是说,受认可欲求束缚的人不具有共同体感觉,还不能做到自我接纳、他者信赖和他者贡献。
青年:您是说,只要有了共同体感觉认可欲求就会消失吗?
哲人:会消失。不再需要他人的认可。
总结一下哲人的主张,就是这样:人只有在能够感觉到“我对别人有用”的时候才能体会到自己的价值。但是,这种贡献也可以通过看不见的形式实现。只要有“对别人有用”的主观感觉,即“贡献感”就可以。并且,哲人还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幸福就是“贡献感”。的确,这也是真理的一面。但是,幸福就仅止于此吗?我所期待的幸福并不是这样的!
追求理想者面前的两条路
青年:但是,先生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也许我的确可以通过他者贡献喜欢上自己,也可以感受到自己的价值或者体会到自己并非是无价值的存在。
但是,仅凭这一点人就会幸福吗?既然来到这个世上,如果不成就一番名垂后世的大事业或者不证明我是“独一无二的我”的话,那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先生把一切都归于人际关系之中,根本不想提及自我实现式的幸福!如果让我说的话,这就是一种逃避!
哲人:的确如此。我有一点不太明白,你所说的自我实现式的幸福具体是指什么呢?
青年:这要因人而异。既有希望获得社会性成功的人,也有人拥有更加个人性的目标,比如想要幵发出针对难治之症的特效药的研究者,还有想要留下满意作品的艺术家。
哲人:那你呢?
青年:我还不太清楚自己在寻找什么以及将来想要干什么。但是,我知道必须得做些事情。也不可以一直在大学图书馆里工作。只有在找到值得自己毕生追逐的梦想并能够达成自我实现的时候,我才能体会到真正的幸福。
实际上,我的父亲就一直埋头于工作,我也不知道这对他而言是不是幸福,但至少在我的眼里,整天忙于工作的父亲并不幸福。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
哲人:明白了。关于这一点,也许以陷入问题行为的孩子为例进行考虑会更容易理解。
青年:问题行为?
哲人:是的。首先,我们人类都具有“优越性追求”这种普遍性的欲求。这一点我以前也说过吧?
青年:是的。简单说就是指“希望进步”或者“追求理想状态”吧。
哲人:并且,大多数孩子在最初的阶段都是“希望特别优秀”。具体说就是,听从父母的教导、行为中规中矩并竭尽全力地去学习、运动和掌握技能。他们想要通过这样做来获得父母的认可。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