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青年:那当然会担心啦。如何能让他回归社会?如何能令其振作精神?自己的教育方式是否有误?一定会绞尽脑汁地思考诸如此类的问题。同时,也一定会想方设法地帮助他回归社会。
哲人:问题就在这里。
青年:哪里?
哲人:如果闭门不出一直憋在自己房间里的话,父母会非常担心。这就可以把父母的关注集于一身,而且还可以得到父母小心翼翼的照顾。
另一方面,哪怕踏出家门一步,都会沦为无人关注的“大多数”,都会成为茫茫人海中非常平凡的一员,其至成为逊色于人的平庸之辈;而且,没人会重视自己。这些都是闭居者常有的心理。
青年:那么,按照先生您的道理,我朋友岂不是为了“目的”达成而满足现状了?
哲人:他心有不满,而且也并不幸福。但是,他的确是按照“目的”而采取的行动。不仅仅是他,我们大家都是在为了某种“目的”而活着。这就是目的论。
青年:不不不,我根本无法接受!说起来,我朋友是……
哲人:好啦,如果继续以你朋友为话题,讨论恐怕会无果而终,缺席审判也并不合适。我们还是借助别的事例来思考吧。
青年:那么,这样的例子如何?正好是昨天我亲身经历的事情。
哲人:洗耳恭听。
愤怒都是捏造出来的
青年:昨大下午我在咖啡店看书的时候,从我身边经过的服务员不小心把咖啡洒到了我的衣服上。那可是我刚刚下狠心买的一件好衣服啊。勃然大怒的我忍不住大发雷霆。平时的我从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唯独昨天,我愤怒的声音几乎传遍了店里的每一个角落。我想那应该是因为过于愤怒而忘记了自我吧。您看,在这种情况下,“目的”还能讲得通吗?无论怎么想,这都是“原因”导致的行为吧?
哲人:也就是说,你受怒气支配而大发雷霆。平时性格非常温厚,但在那时却无法抑制住怒火,那完全是一种自己也无可奈何的不可抗力。你是这个意思吧?
青年:是的。因为事情实在太突然了。所以,不假思索地就先发火了。
哲人:那么,我们来假设昨天的你恰巧拿着一把刀,一生气便向对方刺了过去。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辩解说“那是一种自己也无可奈何的不可抗力”吗?
青年:您这种比喻也太极端了!
哲人:并不极端!按照你的道理推下去,所有盛怒之下的犯罪都可以归咎于“怒气”,而并非是当事人的责任。你不是说人无法与感情抗衡吗?
青年:那么,先生您打算如何解释我当时的愤怒呢?
哲人:这很简单。你并不是“受怒气支配而大发雷霆”,完全是“为了大发雷霆而制造怒气”。也就是说,为了达到大发雷霆这个目的而制造出来愤怒的感情。
青年:您在说什么呢?
哲人:你是先产生了要大发雷霆这个目的。也就是说,你想通过大发雷霆来震慑犯错的服务员,进而使他认真听自己的话。作为相应手段,你便捏造了愤怒这种感情。
青年:捏造?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哲人:那么,你为什么会大发雷霆呢?
青年:那是因为生气呀!
哲人:不对!即使你不大声呵斥而是讲道理的话,服务员也应该会诚恳地向你道歉或者是用干净的抹布为你擦拭。总之,他应该也会采取一些应有的措施,甚至还有可能为你洗衣服。而且,你心里多少也预料了到他可能会那样做。
尽管如此,你还是大声呵斥了他。你感觉讲道理太麻烦,所以想用更加快捷的方式使并不抵抗的对方屈服。作为相应的手段,你采用了“愤怒”这种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