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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日子就会舒服的。像刘家这样的人家,平时小富即安,饭桌上还有鱼有肉,跟遍地的饿殍比起来,按理说是过得不错了,可是来了半点风浪,都会被立刻摧垮。

    的确,丁盏为了这些事已经焦头烂额,连翠姐都发现了,家里从餐餐白米饭,到半碗糙米饭里掺半只地瓜,最后完全被地瓜一统江山,吃得她脸都发黄了。

    翠姐问:“我们家是不是很缺钱啊?”

    丁盏跟她说:“家里的事情,不需要你操心。”

    订婚宴过后,两家人又马不停蹄地定下大喜的日子。其实丁盏认为这个婚结得太仓促,好像屁股后面有鬼追。可翠姐现在很喜欢荆光祖,刘家二老又担心夜长梦多,更重要的是,刘家需要一笔丰厚的彩礼来周转生活,所以他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刘翠姐把喜服放在身上比了比,笑嘻嘻地说:“好了,别担心了。好看不?”

    她昨天才去绞了面,一张瓜子脸显得更加明净白俏,眉毛弯弯的,耳后两股乌黑的大麻花辫子,眼里充满了对幸福的憧憬,整个人散发着待嫁少女的快乐气息,像一张无忧无虑的白纸。

    “嗯。”丁盏点头,想挤出一个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该想的门路都想过了,他实在是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弄钱。

    李延霸最近也是泰山压顶,已经当了半个月的和尚,并不是他清心寡欲不想近男色,只是这几天,几个姜族的客人来了,还带来了大单子,他做梦都想着揽下这一笔。

    这是南下之路的重要环节,只要攻破这一关,就好像打通了任督二脉,能够更上一层楼。

    可是他眼馋的肥肉,别人当然也眼馋,他只能加倍地抛出筹码,这几天已经陪着客人接二连三吃了几顿饭。

    姜族人酷爱豪饮,喝酒像吞白水,那种浅浅圆圆的小酒杯,对他们来说只是漱漱口,用大海碗,这才够意思。李延霸自认为酒量在普通人里还算中上,在他们面前就显得不足了,酒场如战场,喝得像打仗一样。

    一碗又一碗烈酒下肚,胃里像着了火,绞成了一团。

    李延霸忍着,忍着,找借口出去,大吐了一顿,“哇”地把鱼翅龙虾鲍鱼海参通通呕出来,他两眼血红,喘了几口气,低头盯着地上的脏东西,心想,这可能是最昂贵的一摊呕吐物了。

    他妈的,我要死了,真的要死了,我该死在美人的怀里!而不是这些充满酒臭的老菜帮子跟前……李延霸用力摇了摇头,甩掉酒精带来的晕眩,一拳砸到墙壁上,用疼痛勒令自己清醒,洗了把脸,推开门,精神抖擞地重返战场,自罚了三大碗,翻过来,一滴不剩,赢得满堂喝彩,把酒宴的气氛推向了最高潮。

    他眼睛里布满血丝,咬牙切齿地想:老子喝死你们……老子……喝死你们!

    习惯以酒盏上论英雄的姜族人,也被灌得东倒西歪,成了他的手下败将。

    靠酒肉建立起的友谊虽然不免虚伪,却往往有奇效,觥筹交错之间,主宾尽欢。

    权势和金钱,像毒蛇一样慢慢往上攀爬,他喝得浑身滚烫,脑袋很沉重,却还勉强维持着风度,站起来,一一出门送客,随着这单生意收入囊中,他也慢慢把心放进了肚子里。

    夜色已晚,外面风大,李延霸感到胃里有针扎,低声说:“顺叔,我想、我自己走走……”

    “别跟着我。”

    阿顺在后面说:“好,不跟、不跟……”

    恍恍惚惚间,阿顺好像看到了十三岁的李延霸的背影,在他的记忆里,少爷从小就长得虎头虎脑,是个刺头。

    一夜之间,天翻地覆。

    他还记得小少爷身上披麻戴孝,还稚气未脱,鼻梁上带着伤,嘴角也红肿着,抬起头,很老成、很郑重其事地冲他说,“顺叔,我把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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