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美好,可走路却如此疲惫,沈佳仪只在丛林里赶路,避开狼人的城市,但她没有小马,赶路速度慢得好似乌龟,天都要黑了,还是没走出丛林。
海纳百川,她干脆停下,自己搭了个窄窄的小木筏。
这姐的动手能力,已经在庄园求生的数年里登峰造极,除了不会杀猪宰羊,其他任务都不在话下。
然而,人类说到底是群居动物,像她这样单打独斗,迟早要完。
先不说木筏停摆搁浅,她被迫走陆路,就是丛林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也够她喝一壶的。
她遇上小虫子会一惊,遇上大蜘蛛会惊叫,遇上长长的虫子更是要升天一样。
没走多少路,一直在啊啊啊,怪笨的。
山路崎岖,她走到第三天,终于还是遇上了坑。
猎人挖了陷阱,她不小心踩空,摔进坑里出不来了。
她等啊等,等啊等,随着一声惊愕的爆粗,头顶树叶簌簌抖落,填坑上砰地摔下来一只庞然大物。
沈佳仪缩着身子,抬手去挡铺天盖地的灰尘,被呛得忍不住连连咳嗽起来。
她虚着眼睛一瞄,突然觉得有些眼熟。
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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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你?”她惊。
这少年她在伊比利斯的宫殿见过,于是本能地觉得他是来抓她的。
唇红齿白的少年咧嘴一笑,清爽的少年气,像极了清早金灿灿的阳光,“又见面了呢,小姐。”
他支起身子,却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呀,崴脚了。”
沈佳仪:“……那你动不动得了?”
他便皱了皱眸子,幼小,可怜,又无助地摇了摇头。
她闻言,弯腰哗啦啦拾起一堆树叶就朝他扬去,附赠一声河东狮吼:“让你用松果砸我!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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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幸,虽然尚在伊比利斯的地盘,但丛林里尚有顽强抵抗的人族,多是他国汇聚的奸细,和出逃的奴隶。
总之,都是些不好惹的人。
猎人们趴在坑上一看,见是个狼人与一个女孩,果断地选择活埋。
沈佳仪好无语,至少她还是个人呢,他们就这么冷血无情?
她身边是个人畜无害的,崴了脚的小孩,毫无战斗力,泥土哗啦啦地倾泻而下,她真的要谢了。
沈佳仪从没见过狼人捕猎,或是虐杀人类,甚至根本没见过狼人进食的样子。
她对这个物种的认知,完全囿于伊比利斯给她展现的一面。
如今这个崴脚狼没了自保的能力,承蒙狼族多年庇护,加上她本身的性格,这姑娘也不会袖手旁观。
于是她一边给自己掸去泥沙,一边罩着路西法,一边还要蹦蹦跶跶地去踩实上面倾倒的泥土。化作不断摞高的垫脚石,一时间忙得不行。
路西法就安静地坐在一旁,坐在她庇护的那小小一方天地,看着她忙忙活活,像个跳脚的家猫一样。
这模样太滑稽,他使出浑身解数,才堪堪压住乱飞的嘴角,心里却已经狂笑到四处打滚。
怪不得王兄喜欢跟她待在一起,确实很好玩。
那些人就知道用铁锹夸夸扬土,丝毫没注意沈佳仪已经把土踩成地基。
她身上带了改良的手枪,加上她枪法很好,轻而易举便射伤了猎人的小腿。
枪声一起,对方立刻慌乱起来,纷纷凑上前来,挥舞起手中的武器。
沈佳仪握枪握得极稳,一枪又一枪,全部射在猎人的腿上。
她不取人性命,做出伤害的举动,也只是为了自保。
路西法扫了眼地上嗷嗷惨叫的人族,无一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