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手乘坐火车,在火车站被直接抓捕,然后牵扯出了之前的事,那一家四口都是他所为。
第一个故事,没有任何故事性,甚至有点狗血,巧合度偏高,主要是提到了各种提取证据和抓铺,以及交通工具和通讯的信息。
算是把20年后的世界观先打开了,当然,也做出了些许的模糊处理。
即便以后人们发现这些高度吻合,也不过是觉得是时代的推进,而她那时候,也失去了研究的价值。
更不会有人想到,她明目张胆的写出了这种东西,书里的故事,是当不得真的。
有了前情提要,后续也都是类似的故事,其中包括一些利用化学药品,甚至是比现在存在的高科技的犯案手法。
贴近生活,却又什么东西都和现在不太一样,有着些许区别,能看出时代的进程。
甚至是在过程中,平时的消费,都能体现出繁荣,能让人完全看得懂,却又觉得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把大纲全部写完之后,已经是四天之后了,借用了酒店的机房,把键盘敲得飞机。
管理电脑的人,看得眼睛都直了,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够手速这么快的。
陈可秀写得很快,每天一两万字,然后立刻打印出来,晚上检查稿子有没有错别字和语气不通顺的地方。
偶尔有些错漏,直接用笔修改。
第二天又继续。
她说到做到,用了十五天的时间,一本十九万字,六个小故事的完成。
这速度,哪怕在后世也是极快的,何况是在这种慢工出细活的年代。
作协的人听说她已经完成了,请求查阅后送审,然后提前结束比赛,都懵了。
才十几天的时间,能干什么的?
不过还是和她见面了,文会长劝说道,“要不要再打磨打磨?还有时间……”
他算是齐舒的朋友,在绝对公平的情况下,倒是想偏向自己人的。
十五天的时间而已,就算这种东西,没有什么文学价值,也不该这么快呀。
完全不用着急的,毕竟提前写完也不加分。
作协也不能够给出任何评分,最终的结果还是得看销售量,写的越好,赢的几率也比较大,不如再想一想呢。
陈可秀摇摇头,“就算再打磨也不过如此了,麻烦了。你们看看吧。”
文会长也没办法,拿过装订成册的稿子看了看,书名起的也很随意。
只有四个大字——《破案实录》,这还真是符合晓黎明取出名的风格。
一共三本书,一本书《民国诡事录》,第二本是悬疑的小故事,就叫《镇妖实录》,第二本是《江湖游历录》现在就变成《破案实录》了。
没有一点花里胡哨,书名简单又直白。
他看了眼陈可秀,难不成真是晓黎明?
实在是这种风格,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他虽然不搞,偶尔也会看看别人推崇的,他还挺喜欢晓黎明的。
所以说很多东西很诡异,看起来不怎么现实,但是逻辑自洽,也还算严谨,也就是文字粗糙,简白了一些。
刚开始看的时候不习惯,等习惯了之后,发现没有任何障碍,也就适应了,甚至觉得还挺好的。
而且剧情跌宕起伏,落笔永远在想象不出来的地方,完全可以忽略文笔这种事。
他翻开看了看,开局就是一场血腥的案件,入室抢劫,男主人头破血流,已经失去了踪迹。
而且这是路人的视角。
路人摸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接线员很冷静的问出地址,除了场景之外,男主就开始入场了。
然后就开始了一系列的侦查,从脚步到屋里的痕迹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