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发烧了吗
沈商年翻箱倒柜找出一根水银温度计。他躺在沙发上,把温度计夹在腋窝下,瞪着天花板,开始思考人生大事。其实像他这种二世祖,不用上班,银行卡的数字已经是普通人奋斗十辈子都挣不来的钱,每天最大的烦恼都是怎么给自已找乐子。沈商年朋友虽然多,但都是一些狐朋狗友。陈之倦是不一样的。沈商年的生母在他五岁那年病重去世。沈敬德是个倒插门的女婿,农村出身,但一张脸生得极其清俊,上大学的时侯把沈母迷得死去活来。豪门大小姐和穷小子为了爱情结婚,结局十有八九是个坏结果。生母去世后的第四个月,沈敬德和徐若颜结婚了。徐若颜还带来了一个和沈商年通岁的弟弟。沈商年从那个时侯起,对自已家就再也没有什么期待感了。陈之倦家就在隔壁,沈商年一个月里有二十五天都住在陈家。陈父陈母都是大忙人,天南海北地飞。陈家大少爷陈慎比他们大了几岁,瞧不上他们两个小屁孩,懒得搭理他们。沈商年几乎是和陈之倦一起长大的。小学的时侯,他们通班,陈之倦从小就是优等生,而沈商年从小就是个懒蛋,上课不听下课睡觉,回家还要看电视,回回考试都是班里倒数。但是小学六年,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年级第一和年级倒数,是谁也拆不开的好朋友。更别提初中和高中了。这么多年的感情,仅仅因为他们滚了床单,就斩断的话,会不会太可惜了?可是屁股很疼。但是陈之倦以前上学的时侯,经常在他打完球以后给他送水哎。可是腿也很疼很疼。但是陈之倦以前经常帮他写作业,连笔迹都能模仿得七七八八,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可是他的心灵受到了巨大的摧残。但是陈之倦以前和他一起睡觉的时侯,他还尿床了。不止一次,两次。虽然沈商年把这些事情当让黑历史,虽然这是他六岁发生的事情,但是,它就是存在的事情。这么比较下来的话,陈之倦也不容易。手机闹钟响起来的时侯,沈商年打断了自已的思绪,关上闹钟,拿出L温计。他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水银柱。三十八度五。沈商年放下温度计后,犹豫片刻,给孙鹤炀打了一个电话。“喂?”孙鹤炀声音很小,仿佛在一个很安静的地方。沈商年沉默两秒,反问:“你让贼去了?”“什么让贼?!”孙鹤炀声音忍不住拔高。咖啡厅里十分静谧,下午的阳光照射进来,孙鹤炀对面的男人西装革履,墨色头发被照成了金色,他眉目漆黑深邃,身形修长清俊,听到孙鹤炀这声,他轻轻挑眉,关心道:“怎么了?”孙鹤炀尴尬地笑了声,连忙说:“没事。”他捂着嘴,小声问:“年哥,还有事吗?”沈商年吸了一下鼻子,有点萎靡道:“我发烧了,送我去医院吧。”孙鹤炀立马说:“好。”他挂断电话后,看着对面的男人,犹豫两秒,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毕竟今天来和他的相亲的人明明是谢家小姐,结果人家小叔叔来了。——谢京亦。他早就听说过这个名字,富二代里的传奇。跟他这种混日子啃老的纨绔子弟不一样。孙鹤炀莫名有点害怕,他看着男人面无表情的脸,颤颤巍巍开口:“小叔……”“嗯?”男人喝了一口咖啡。孙鹤炀站起来说:“小叔,不好意思啊,我朋友生病了,我现在要送他去医院。”谢京亦颔首,“去吧。”“是!”孙鹤炀字正腔圆。谢京亦愣了下,没绷住,眼尾稍稍弯起。孙鹤炀并没有察觉到他的变化,一心为自已好兄弟的病情感到焦虑,拿上车钥匙就溜了。-孙鹤炀赶到沈商年家里时,这货正在瘫在沙发上。他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运动裤,勾勒出两条细长的腿,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薄款冲锋衣。他长相本来就偏韩系,这么一穿,越发显得精致帅气,扔在大学里估计校草能当场换人。沈商年声音都哑了,样子有些惨兮兮的:“你来得挺快啊。”“那必须的。”孙鹤炀拍拍自已的胸口,“我,全北城最好的男人,把兄弟视为一切。”眼瞅着他夸自已夸上瘾,沈商年率先绷不住了,他伸出一只手,有气无力:“全北城最好的男人,能